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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劫案庭審:四大懸疑未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12 11:32:37  


 
  最終,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王朝再次獲刑13年。

懸疑一 通話清單是“變造”的證據?

  在庭辯之初,控辯雙方就王朝手機的“通話清單”問題展開攻防。

  2006年8月11日王朝手機通話清單所顯示的當天手機運行軌跡是證實王朝當天行蹤的最重要證據,所以被作為公訴方的第一組證據予以舉證。不過,公訴方出示的並非原始通話清單,而是一份北市區公安分局的辦案說明,在該說明中,警方稱8月11日當天上午王朝手機曾運行到保定。公訴人稱,不出示話單是因為涉及特殊偵查手段和個人隱私,原始證據保存於保定市公安局。

  洪道德則認為辦案說明不是證據本身,通話記錄本身證據應出具,“偵查過程、方法可以不公開,我們僅要求公布通話清單。”洪還表示,9月5日公訴方曾向其出示了該話單,不過這份話單不完整,不合法,屬於“變造”的證據。

  最後合議庭決定臨時轉入不公開審理,證據進行質證。在判決中,合議庭表示,通話清單系“變造”證據的觀點不能成立。

懸疑二 多份原始材料到底去哪了?

  在庭審中,被告辯護人孫瑩表示辯方要求公訴方提供多份原始證據,卻被告知“已丟失”。“我們要求提供現場勘查人石俊鵬的現場手寫勘查筆錄,公訴方說已丟失;我們要求提供現場照片警方勘察人員與保管員交接物品的記錄,公訴方說沒有;我們要求出示案件的110報警通話記錄,公訴方說110報警系統硬件損壞,數據沒有了。”孫瑩說。

  洪道德則表示,辯方要求提供現場勘查手寫記錄,“公安機關說丟了,對我們來說,丟了和沒有就是同一個概念”。

  除了丟失的原始證據,後補的扣押物品清單與返還清單也被王朝辯護人質疑。在王朝案原一審開庭時,公訴方向法院提交的證據裡面沒有涉案物品扣押清單,這一點遭到了王朝方面的強烈質疑。但在第二次開庭時,公訴方就提交了兩份清單。在昨天的庭審中,公訴方解釋,一審沒有清單的原因是清單沒有入卷,第二次開庭就出示了。而辯方則認為,這兩份清單根本就是後來補填的,而不是忘記入卷了。

懸疑三 王朝到底有沒有作案時間?

  王朝方面一直稱,2006年8月11日案發當天的上午和下午,王朝一直在石家莊處理交通事故,上午驗損、簽價格鑒定結論書,下午去事故科,不可能同時到保定去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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