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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問題,還是婚姻觀的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4 22:41:35  


 
  新聞稱,這一條司法解釋,將改變國人的婚姻價值觀、女性擇偶觀、生育觀等。這的確不是危言聳聽。不要低估了《婚姻法》的影響力,1949年建國後,立法者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不是憲法,而是《婚姻法》,足以印證其無與倫比的重要性,從而反證憲法在中國的虛妄。

  這種改變,就一定是一樁壞事嗎?“男方必須有房”的“丈母娘需求”,本來就是無稽之談。這看起來是在維護女方的權益,實際上則將女方推入了弱勢地位——雙方本該平等相待。男方父母奔波半生購置的房產,若在婚後贈與,作為共同財產,女方提出離婚,便可取走一半。這對男方而言,何嘗不是顯失公平呢?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一條司法解釋,乃是對此前陷入誤區的婚姻觀的撥亂反正。

  以權利為刀,將婚姻關係的楚河漢界清晰切割出來,把婚姻浪漫化了的人們也許接受不了,但這正是《婚姻法》的真義。法律不是道德,它需要把醜話說在前頭。你若認為肮臟,認為無情,並因此懷疑婚姻、畏懼婚姻,那很可能不是以權利為本位的《婚姻法》的問題,而是你的婚姻觀與世界觀的問題。(時間:8月14日 來源: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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