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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票占”六個座位,為啥管不了?
http://www.CRNTT.com   2019-07-29 15:44:41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著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隨後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表示自己是因為沒有臥鋪,所以才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

  本以為碰上了“超級座霸”,沒想到人家當場掏出來6張火車票,啪啪打臉。但這事兒沒完,不少網友提出了質疑:女子為何能買到6張火車票?這樣的行為是否是在浪費公共資源?這兩個問題問得好,尤其是後一個問題,實在大有回答的必要。因為這個小問題背後,隱含著大道理。

  先說第一個問題,女子為何能買到6張火車票。太簡單了,借家人的身份證就行了。一張身份證一張票,6張身份證6張票。鐵路規章制度只是要求必須實名制購票,可沒要求這張票不能轉讓贈送給別人。新聞裡,鐵路方面的工作人員也解釋了:“不管是用幾張身份證進行購買,即使同行的人并未前往,手持車票的人也是可以占用座位的。”

  接下來回答第二個問題,這樣的行為是否是在浪費公共資源?關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得搞清楚什麼叫“公共資源”。在經濟學上,所謂“公共資源”是指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自然資源:一是這些資源不為哪一個個人或企業組織所擁有。二是社會成員可以自由地利用這些資源。這兩個條件決定了公共資源具備“競爭性”的特點,但同時卻不具備“排他性”的特征。

  什麼意思呢?就是那些沒有明確產權的資源就是公共資源,誰都可以用,但卻不能據為己有。最典型的公共資源比如說高速公路,誰都可以走,這就具備了競爭性。但這高速公路又不能只讓你一個人走,這就不具備排他性,所以這叫做公共資源。

  回過頭來再看高鐵上的座位資源,首先它是通過買票分配的,而不是像公交車那樣,車門一開乘客一擁而上,誰搶到是誰的。所以當一個座位被人買下之後,就退出了競爭,即使這位乘客踩著點兒上車,這個座位也得給他留著。這同時也就具備了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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