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4日電/據人民網報道,電梯壞了沒人修、違法搭建無人管、消防通道被占用……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因為小區的物業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而煩惱。為打通“堵點”,全國多地物業管理條例近期陸續出台、修訂或徵求意見。
地方立法為規範物業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為破解物業“頑疾”開出了法治良方。同時,物業管理不僅關乎小區內部,更是群眾自治的體現、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社會各方應共同努力,在解決問題時也須多一分理解與寬容。
物業糾紛 五花八門
“自從成立了業委會,小區就變了個樣兒!”北京市朝陽區望京利澤西園一區業委會副主任陳寒鬆對記者說。談起之前的日子,她皺起了眉頭。“老物業公司內部出了問題,服務越來越糟糕。業主們對此不滿意,便不交物業費,於是惡性循環就開始了。起初他們還提供部分服務,但到後來什麼都不做了,也不退出。小區電梯和管道等設施設備老化、垃圾亂堆、治安問題隨之而來。”
2016年8月,在街道辦、社區的協助下,望京利澤西園一區克服重重困難成立了業委會。業主們有了重選物業公司的機會。“現在小區裡不僅有人清理垃圾、搞了綠化,還更換了老舊的公共設施,安裝了電子監控。我們正商量著如何管好小區車輛。只要大家一起使勁,小區的明天會更好!”陳寒鬆說。
實際上,並非所有小區都有業委會。業委會成立難、覆蓋率低是當前制約我國物業管理水平提升的短板之一。以北京市為例,數據顯示,北京現有10213個住宅小區,其中僅有1216個小區成立了業委會。
專項維修資金怎麼用?車位車庫如何分?出現私拉電線、製造噪音、違規飼養動物和出租房屋、懸掛物脫落、高空拋物等情形誰來管?各種“操心事”“煩心事”困擾著廣大群眾。圍繞物業費、物業服務合同的糾紛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五花八門、屢見不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