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元是微博平台@就業性別歧視監察大隊的志願者。做志願者3年以來,她切身體會到,針對女性的就業歧視細分到各行各業,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她認為,如果國考、省考存在一些限制女性報考的工作崗位,那其他地方的招聘也會參考。
某家大型國企的HR負責人宋強告訴記者,考慮到建工工作強度和女性的抗壓性,每年校園招聘時,HR往往會對就業中心提出“只要男性簡歷”的要求。即便學校提供了部分女性求職者的簡歷,也不太可能會被選中。
“基本上90%左右都是選擇男性,但不否認有些女性也可以勝任工作。”宋強坦言。
我國勞動法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但法律所起到的警示作用有限。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律師在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採訪時稱,從目前來看,我國仍存在著比較嚴峻的就業性別歧視現象。許多用人單位鑽了法律漏洞,公然在招聘條件中明列僅限男性的要求,從而直接將女性排斥在崗位之外。
楊保全表示,這種情況在女大學生就業時表現得尤為突出。
據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2015年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開展的調查顯示,高達86.6%的女大學生受到過一種或多種招聘性別歧視,工科女大學生占80%以上。
很多時候,性別要求已經成為女性求職時的第一關。@就業性別歧視監察大隊 目前在微博上擁有近50萬粉絲。每天,都有網友將用人單位招聘啟事中的“僅限男性”的要求私信他們,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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