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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門立法騎虎難下 鐵老大新規惹民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14 23:24:35  


 
四、廢票新規改口 鐵老大認錯“羞答答”

1、回應社會質疑 “國家規定”成了鐵老大遮羞布

  12月1日起,鐵道部實施了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其中普通列車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的規定引發了巨大爭議。中消協亦對此提出質疑,要求“列車晚點也必須賠償乘客”。面對社會質疑,鐵道部運輸局回應稱,新規對普通旅客列車車票改簽與原規定“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最晚不超過開車後2小時”沒有實質性改變,主要是為了“遏制票販子的倒票行為”;對於“列車晚點應該賠償”的問題,鐵道部則以“目前國家還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為由敷衍過去了。(上海《每日經濟新聞》)

  尤為可笑的是,面對公眾的質疑,鐵道部在回應時先是抬出了合同法辯護,後又改口稱不讓改簽或退票是為了乘車秩序,遏制倒票。假如說,鐵路新規中有關普通列車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辦理,是基於合同法的規定,即合同雙方有一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那麼,按照同一部合同法,根據合同雙方的平等原則,列車因故晚點、停運,也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乘客的損失。但是,人們看到,鐵道部的回答竟是:“國家沒有相關規定。”當自己制定出來的規定在有利于自己時,就變成了“國家規定”;不利于自己時就說“國家沒規定”,這就是鐵老大的思維,多麼霸道!(北京《中國經營報》)(北京和訊網)


2、綁架旅客利益 新規成了打擊票販利器?

  6日,鐵道部終于鬆口,大呼誤會,稱新規與原來的規定“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最晚不超過開車後2小時”沒有實質性改變。修訂改簽規定,主要是為遏制票販子倒票,對絕大多數旅客沒有影響。讓人感到不解的是,一般人看來明明是侵犯普通遲到旅客權益的新規,在“鐵老大”看來竟然是遏制票販子倒票的最新利器。實際上,今年春節在成都等部分城市試點的火車票實名制,就讓這些城市的“黃牛黨”失了業。火車票實名制對付倒票立竿見影,鐵道部為何不用?難道是因為火車票實名制損害了鐵路系統的內部倒票?(《北京日報》)

  車票改簽新規主要防倒票,這又是一個難以自圓其說不能讓人接受的理由。按照鐵道部新客規的邏輯,為了遏制票販子倒票行為,維護站車的正常運輸秩序,普通旅客就得必須無條件地做出利益犧牲。把打擊倒票與旅客利益捆綁,“鐵老大”的新客規也太霸道了。(重慶華龍網)

  防倒票應首先防好家賊。儘管鐵路部門一再明確表示,發現工作人員參與倒票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依法辦。但是,從“黃牛黨”生生不息的境况來看,這是一個環環相扣、利益攸關的緊密鏈條,享受著層層保護,只要不是被“拔出蘿蔔帶出泥”者,恐怕依然有條不紊按部就班地幹著“批發”車票的業務,收穫著不菲的“好處費”。(重慶華龍網)


3、鐵路新政鬆口 “獨家解釋權”愚弄老百姓

  在萬眾一致的“炮轟”聲中,鐵道部終于向汹涌的民意和輿論稍稍低下了“高貴的頭”。12月6日,針對民憤最大的“遲到車票作廢”的新條款,鐵道部通過新華社再次“解疑”鬆口,稱“遲到一般可改簽”。鐵道部運輸局有關負責人頗有“此地無銀三百兩”地強調,“新客規”在車票改簽上與原規定“沒有實質性改變”。(上海新民網)

  在強烈的社會質疑之下,鐵道部終于松了口,表示“確因突發臨時原因誤了車,可以在開車後2小時內在候車室找值班站長、在售票廳找值班主任窗口,說明合理理由,辦理改簽”。但是,這裡邊至少隱含了幾個前提:首先,你得在擁擠的火車站迅速找到這兩位領導,找不到責任自負;其次,你得向兩位領導自證不是票販子,如果因為長相之類問題被拒絕改簽,責任自負;再者,領導的心情也很關鍵,因為不改簽是法規上白紙黑字寫著的,改簽只是由領導自由裁量的口頭承諾。(上海《每日經濟新聞》)

  事實上,自從新規開始實行,媒體就報道了很多起因為遲到而無法改簽的案例。那時候,鐵道部尚沒有“找兩位領導可申辦改簽”的口頭補充,但凡乘客遲到車票就只能成廢紙一張。現在,鐵道部官員居然解釋說新規與舊規“沒有實質性改變”,這也未免太為侮辱公眾智商了。鐵道部“從善如流”退一步海闊天空也便罷了,却非要說是公眾對新規理解錯誤,這樣的“獨家解釋權”實在有些讓人瞠目結舌。(山東大眾網)

  是新規突然空降並立即實施,雖然事關公眾利益,却既不召開聽證會,也不徵求公眾意見,是為“閉門立法”;現在,是新規引起如潮質疑後,以常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邏輯一番顛倒黑白,是為“獨家解釋”。“閉門立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身私利,根本無需與消費者商量就單方面把規則定下了;就算引起社會質疑,“獨家解釋”也能輕鬆擺平一切,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時,要退步那也只是在口頭上,而成文法規是不予修改的。假以時日,口頭補充必然日益淡化;即使公眾仍糾纏不放,通過自由裁量也足以使之名存實亡。

  “鐵老大”“自我立法”的權力一日不受約束,鐵路霸王條款就一日不得清除。“鐵老大”口頭表示“普通列車開車後兩小時仍可改簽”,看起來似乎是“庶民的勝利”,可如果這樣的解釋邏輯也能得到公眾認可,那實際只能是“鐵老大”獨家解釋的勝利,因為誰也不能保證口頭補充最後會被怎樣自由裁量。想想看,前有“閉門立法”擴權奪利,後有“獨家解釋”輿論兜底,擁有了這兩樣“必殺技”,在自利自肥的金光大道上,鐵老大豈能不所向無敵?(上海《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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