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日前,浙江省教育廳印發《關於積極推進高校建設創業學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進高校創業。《意見》提出,2016年3月底前,除公安類等特殊類型高校外,全省普通高校(含獨立學院)將普遍建立創業學院。到2017年,全省建成約30所示範性創業學院,形成10萬人左右在校生規模。
浙江日報報道,近年來,浙江高校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機制,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教育。浙江2014屆高校畢業生平均創業率達到5.04%,高於全國平均值。為了進一步滿足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對人才的需求,《意見》要求全省高校全面系統地開展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踐,培養、培育具有企業家精神與創業能力的創業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業團隊。“這不僅是高校整體教學的改革,更是高校人才培養服務地方經濟的具體體現。”省教育廳高教處副處長王國銀說。
創業學院具體怎麼建?《意見》提出8項要求,包括制訂創業學院人才培養培訓方案、健全創新教育課程體系、改革教育教學管理與考核評價制度、強化創新創業教育與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強化創新創業實踐、統籌校內外各種資源、培育創新創業校園文化等。
在創業人才培養模式上,浙江將選擇若幹所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意願強烈且具有較好條件的院校,進行專科“2+1”、本科“3+1”(2年或3年分散在各學院,1年集中到創業學院)或專業碩士“4+2”(4年本科,2年專業碩士進創業學院)的創業教育改革試點。到2016年下半年,試點將擴大到約15所高校。
在有條件的試點高校,浙江還將探索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學生經批准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學生可根據需要與學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辦理相關休學手續。
創業教育離不開創業導師。今年,省教育廳將啓動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建設省、校兩級平台,開展創業導師培訓。建設創業導師數據庫,實現創業導師教學資源共享,開展創業導師與創業學生對接活動,并將教師指導學生創業實踐和創業項目等計入教師考核相應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