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0日電/浙江在綫08月30日訊,記者從今天在浦江召開的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現場會獲悉,《浙江省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發證管理辦法》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往後林地流轉也有了“身份證”,將促進林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多年來,林地經營權流轉一直是以經營人雙方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浙江省林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明確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的概念及樣式、發證的原則和條件、申領發證的程序流程等。
《辦法》的頒布實施,將對流轉的林地經營權進行確權,實現林地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林地經營權流轉證在保護林農切身利益不受損害的同時,又有利於林農擴大林權抵押貸款,促進林業產業發展。
《辦法》是浙江省持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衆多實踐之一。據了解,多年來,浙江省從探索三權分置,多種形式實行適度規模,深化林業金融改革、引導工商資本進入林業,創新林業新型經營主體和林業法律保障體系建設等方面做出創新,激發林地活力。
目前,全省建立林業股份制合作社79家、家庭林場1294個,累計實現林權流轉面積1586萬畝。去年,全省年林業總產值達4186.7億元。全省農村居民人均林業純收入為3219元,同比增長9.6%,對林農增收貢獻率達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