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不獨巴基斯坦,埃及、阿爾及利亞、蘇丹等國也面臨相似問題。如埃及總統薩達特上台後,解禁穆斯林兄弟會,將伊斯蘭教作為立法基礎,他本人也謹守教義,以“虔誠總統”自稱。即使像凱馬爾和納賽爾這樣傑出的世俗領導人,也不能忽視宗教的作用。納賽爾曾說,自己不贊成馬克思主義,原因之一是“共產主義在本質上是反對宗教的。而我始終是一個忠誠的穆斯林。”伊斯蘭國家領導人或多或少地乞靈於宗教,最主要原因,是想贏得到深受宗教影響的廣大穆斯林認可和支持,增加政治合法性。
然而,伊斯蘭教從來“不僅僅是宗教”。它除了是信仰體系和生活方式外,還是一種獨特的政治體系和經濟制度。而且,伊斯蘭教沒有經歷過類似基督教那樣的資產階級宗教改革,因而更多是以“第三世界宗教”的面目出現,在多個方面與現存體制格格不入。如伊斯蘭主義者強調政教合一,認為只有嚴格遵循經訓,實行沙里亞法統治的政體才算合法政體,因此常以正統自居,不斷對世俗政權進行詰難,使國家政治整合進程步履維艱。在價值取向上,伊斯蘭教中有“創制之門關閉”的說法。即認為自四大教法學派形成後,伊斯蘭已成為完整自足的體系,不再需要“創制”,後世穆斯林只能遵循、仿效前人的律例。伊斯蘭教用這種靜態封閉的文化性格去塑造、規範行動,顯然不能適應變動不居的外部世界。體現到現實中,就是以宣揚伊斯蘭起家,結果使世俗政治日漸受到伊斯蘭複興運動威脅。如薩達特心向宗教,最終卻被伊斯蘭激進組織“贖罪與遷徙”殺害。阿爾及利亞政府一度大力弘揚伊斯蘭教,結果使宗教力量坐大,若非軍隊出手幹預,“伊斯蘭拯救陣線”幾乎在1991年大選中上台執政,但該國從此陷入長達十幾年的動蕩。
因此,在伊斯蘭世界,既要發揮宗教的政治整合功能,又要避免其介入政治權爭,幾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魚與熊掌難以兼得。中間道路是走不通的。一位外國學者早就曾指出:所有的穆斯林國家注定要在兩件事情中選擇一件:拒絕伊斯蘭要素,選擇做一個世俗的國家;否則努力創造一個伊斯蘭國家。除此沒有別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