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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奧巴馬與瑞典首相賴因費爾特召開聯合記者會,奧巴馬表示美國願意攜手國際社會對使用化武作的行為出有力回應(網站截圖) |
中評社香港9月7日電(記者 陳承編譯報道)據《環球時報》援引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5日下午在二十國集團(G20)峰會舉辦地、俄羅斯聖彼得堡與美國總統奧巴馬會談,就在敘利亞使用化學武器違反國際法達成了共識。奧巴馬在首腦會談伊始表示:“關於在敘利亞使用化學武器是違反國際法的,必須加以應對這一認識上,我和安倍首相達成了共識。”
化學武器事件使敘利亞局勢不斷升溫。“化學武器”、“化武攻擊”等相關詞匯也在最經成為網絡上的熱門搜索詞匯。然而,奧巴馬以敘利亞動用化學武器和人道主義災難等理由而對其發動軍事打擊真的合法麼?
美國《時代週刊(Time)》近日刊發美國科羅拉多大學法學教授保羅•坎波斯(Paul Campos)評論文章分析表示,敘利亞動用化學武器的行為違反了國際法,然而,奧巴馬要注意到,自己對敘利亞發動軍事打擊的行為也是完全不符合國際法規範的,奧巴馬嘴上說著敘利亞違法國際法,而自己又違背國際法去採取軍事行動,這種行為只會還向世界其它各國傳遞這樣一種信息:對於大國而言,只有在它們覺得“方便”時,國際法才會被給予重視。奧巴馬此舉會讓國際法在未來的法律效力變得越來越弱,國際法或變為一紙空文。文章全文編譯如下:
在所有對於奧巴馬是否應該對敘利亞展開單邊軍事打擊的討論中,有非常重要的一點被忽視了,那就是:奧巴單邊軍事打擊敘利亞的行為是違反國際法的。
現代國際法的基本規則規定:一個國家不能以武力攻打其它的國家。《聯合國憲章(the United Nations Charter)》收錄了這一規則,但僅有兩種情況例外:獲得了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或者是出於自衛的目的,那麼它這個國家可以攻打其它的國家。
這兩種例外都不適用於美國和敘利亞當前的情況。但是第三種支持干涉合法性的理由已經被提出來了——國際慣例法——根據國際慣例法,隨著時間的推進,如果國際社會當中有足夠多的國家認定某種行動為合法,那這種行動最後就可變為合法,即使這些國家還沒有通過條約的形式讓他們自己也受制於自己所新擬定的這個規則。有觀點認為,為了緩和敘利亞的人道主義危機,美國應該擁有對敘利亞使用武力的合法權力。這也是上周英國政府發布發布的備忘錄裡的主張。備忘錄聲稱“人道主義干涉原則”允許一個國家可以在未得到安理會授權的情況下採取軍事行動,如果“整個國際社會”都承認有人道主義危機,那麼“想要拯救生命,除了使用武力,就沒有其它可行的選擇了”,而“使用武力的提議…是達到那個目標的最低要求,這一提議並沒有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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