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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設優先於民主建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14 19:49:01  


  作者:岳寶明 山東濟寧 醫生

  進行民主建設,是天下大勢所趨。“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對世界各個角落裡的人民,都具有無敵的吸引力。台灣以中國之一隅,因歷史原因分治於大陸,在中國固有領土範圍內,率先實現民主直選,從大歷史的角度來看,也可以看做中國領土範圍內的民主試驗田,其發展過程、是非成敗,對整個中國,應該具有試錯效應。 

  縱觀台灣李登輝、陳水扁以直選方式執政十多年的歷史,發現民主並非實現“民有、民治、民享”的靈丹妙藥,要實現這個目標,制度建設應該優先於民主建設。 

  制度建設,就是設計良好的治理、制約制度,並嚴格遵守之,也就是有度可以、有度必依。最近陳水扁的案子,已經衆所周知,這裡我們無需絮叨,我們要思考的是,在這麼一種令台灣人引以為傲的民主體制下,為什麼陳水扁可以作到如此程度?應該是制度建設不够周全的緣故。比如,政治獻金是可以交給個人的嗎?應該屬於政黨的錢,可以交給黨主席的老婆自己處理嗎?憲法裡規定了一中,而領導人老是挑戰一中,為什麼沒有人提告? 

  大陸在制度建設方面似乎走在了台灣前面,例如,規定雙規制度、問責及於妻子子女直系親屬甚至情婦情夫,等。外國如新加坡,其廉政制度更值得學習。 

  當然,提議制度建設優先,也並非抹煞民主建設的繼續進行。制度建設建設到什麼程度?應該是越完美越好。民主建設應該採用何種形式?也不要有固定的思維,非要採用哪個國家的模式,例如,美國的總統選舉,也不是真正直選;印度表面上民主,但是其種姓制度就讓我們惡心。民主建設的重點,還是要做到人人權利平等,實現社會公平、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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