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俊 江蘇鎮江 公務員
陳水扁要受到嚴懲,這對世人,尤其是對台灣來說,具有重大的法制教育意義。它向世人宣示:不管是什麼人,不管你原來是皇帝、總統?只要是犯了法,就要接受人民的審判;接受人民的定罪。同時,也向世界宣告:台灣是法治的社會,“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看到吧,陳水扁原來是“至高無上”的“總統”,犯了侵吞“國家”財產罪,現在還不是照樣坐班房。這是台灣人民的光榮,是台灣人民的勝利和驕傲!通過對陳水扁的嚴懲,也可以讓那些現在還“蠢蠢欲動”的貪官,得到啓示和教育;從而起到“懲一警百”的積極教育作用。
台灣人民因為陳水扁,政治上、經濟上已經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應該從陳水扁的劣跡中,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警惕再走歷史的老路,把台灣建設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