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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城鎮化建設有效開辟新財源 | |
http://www.CRNTT.com 2014-03-06 08:36:27 |
城鎮化建設存在“天量”資金缺口 上海證券報發表獨立經濟學家新平文章分析,推動城鎮化建設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如果以中國2020年城鎮化率提高到60%以上為測算,這就意味著未來一個時期將會增加1.3-1.4億城鎮人口;假如每個農民成為市民需要各方投資40萬元,城鎮化建設耗費的資金總額就要超過50萬億元。 為了應對龐大的資金缺口,各級地方政府早已絞盡腦汁。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後,規模大而穩定的主體稅種被劃定為中央稅和共享稅,以致中央財政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大幅上升;與此相反,地方稅不但來源少而散,而且地方還沒有稅收立法權、開征權和政策管理權。另一方面,政府事權層層下移,不僅有中央政府事權下方給地方,也有省級以下各級地方政府事權下移。在財權與事權嚴重不對等的情況下,為加快推動城鎮化建設,地方政府不得不獨辟蹊徑。 其一是土地財政。根據《中國財政年鑒》公布的有關數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中的土地出讓金占比達28%,中西部省份的土地財政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甚至達到40%以上。然而,土地財政畢竟是有其局限性的。 首先,在土地出讓金巨大的利益誘惑下,地方政府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的現象時有發生,使得原來本已存在的耕地流失及不合理開發等問題被進一步放大。 其次,土地財政導致了房價飛漲,不僅嚴重影響居民家庭的生活水平,還激化了社會矛盾,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隨著中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平台的建立以及房地產宏觀調控的逐步深入,用土地財政方式支撐城鎮化建設,最終將難以為繼。 其二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毫無疑問,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誕生是有其積極意義的,可謂中國投融資領域的一大創新。但在2009年以後,這一作用卻嚴重“變味”:在其規模越滾越大的同時,融資平台進一步表現出政企界限模糊、償債責任不清、資金管理不規範、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問題;與此同時,融資平台過多依賴銀行貸款,而《擔保法》早已明確地方政府不能作為保證人,意味著融資平台完全可能因為擔保缺失而蘊藏大量金融風險。為此,中央及有關部門高度關注融資平台風險,而且最近幾年對其實施“總量控制”的工作也從來沒有鬆懈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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