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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留美博士被指“涉恐”案

http://www.CRNTT.com   2010-08-22 10:57:14  


 
<二>

  上章這個例子,已經可以說明中國人要理解美國文化之困難,美國人按他們的習慣行事可能引起怎樣的誤會,還有中文記者在報道美國事務時如何言不及義、錯誤百出。老農沒工夫一一糾正有關報道裡無數的誤解和故意曲解,這裡只能根據英文材料——主要是《紐約時報》7月3日的報道和國內《中國日報》7月30日的報道——簡單梳理一下事件過程,並談談同學們可以吸取的間接經驗。

  今年3月初,有校外美國女士告翟同學騷擾——這是他在美國闖下的第一件案子,下文稱為騷擾案。然後翟同學又跟這位女士的校內朋友發生了什麼糾葛,導致他在3月裡被學校開除。4月15日,學校有關方面告訴警察,說翟同學打電話時聲稱要燒倒學校的大樓。當晚,翟同學被逮捕,罪名為“恐嚇威脅”——這是他在美國闖下的第二件案子,下文稱為恐嚇案。因為翟同學是外國人,校警通知了移民局。據英文報道,移民局獨自決定參與逮捕。這表明移民局實際上已經啓動了遣返程序——這是翟同學在美國闖下的第三件案子,下文稱為移民案。

  翟同學後來的遭遇,都和移民局這個決定有關。雖是外國人,如果僅是被地方警局逮捕,實際享有類似美國公民的法律保護。不管被捕是因為騷擾案還是恐嚇案,到警局後表示要見律師,讓律師去法院找法官定下保釋金,付錢即可回家。然後就是等法院開庭了,等待期間該幹什麼還是幹什麼。但是,如果移民局啓動遣返程序,你在監獄裡就出不來了,直到上飛機回國。翟同學就此坐監四個月。

  這裡老農搞不懂的是,移民局為什麼一上來就介入?

  翟同學失去學籍後,只有十五天的離境限期(不是他在記者招待會講的六十天),他被逮捕時可能已經逾期居留。他早該設法轉入一所容易入學的爛校,先補回學生身分,重新申請一張在美國合法居留的學生簽證。不過,即使逾期居留,移民局通常也是先發警告通知,不會輕易抓學生。

  大氣候確實對翟同學不利。奧巴馬成功通過健保案後,下一塊立法硬骨頭是或許在明年開始討論的移民法改革。美國的非法移民,主要是從墨西哥邊境偷渡過來的西語裔。所謂的移民法改革,說白了就是給這些人以合法身分——這是奧巴馬競選時向西語裔選民承諾的。但在國會阻力很大。美國在1986年已經大赦過一次非法移民;議員們不想大赦第二次,然後二十年過去,積累起來的幾百萬偷渡者又等著下一次大赦。為了說服這些議員,奧巴馬需要同時表現出執法的強硬:“從今之後我們把邊境管起來了!”所以移民局現在加大了遣返力度。不過硬中有軟,部分照顧了西語裔的感情:已在讀書的學生不遣返,可以繼續在美國受教育。這樣,即使父母被遣返,家庭裡仍然留了個“樁腳”在美國。孩子將來要是有了綠卡,還可以為父母申請移民。

  據《紐約時報》8月9日報道,在過去的十個月裡,移民局遣返了創記錄的被定罪移民142,256人。這些人已經被定罪,而翟同學只是被逮捕,不要說定罪,連起訴都沒有開始,移民局為什麼這麼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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