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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城市土地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02 10:07:59 |
城市土地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這是非常有意思的問題,我們都會關心,這反映中國改革的特點:急就章。是漸進改革、危機改革。危機過不去了,上火了,就急改一把。 歷史地看,70年不變比沒有70年好多了,因為當時1987年以前的法律大家可以去看,土地不准買賣不准租賃嚴格到刑法伺候,沒有辦法怎麼辦?多少年來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土地不能交易,交易就會兩極分化,有人無立錐之地了。建國以後,法律、意識形態、人們的觀念就是土地不能作為商品,可現實情況是外資台商進來了,都蓋上廠房了,怎麼解這個扣? 幸虧開放了,看其它國家是怎麼處理的,標準私有制買賣、永久買賣模式覺得很難學,一看香港比較好學,因為香港也是中國人的地方,香港土地當時是英國女皇的,女皇在英國,要這個地幹嘛?這個地如何處理?套用英國皇家的土地處置辦法。英國皇家對土地處置非常有意思,英國皇家有很多皇家資產,但沒現金,想花錢,但怕背上出賣祖宗產業的罵名,英國皇家很聰明,找到一個辦法,把土地批租出來,即使用權轉讓,所有權不轉讓。如這塊地租給你999年,給999年的土地使用權出一個價,土地價格就是這麼形成的。女皇把這套制度引到香港,香港的土地制度也是這麼過來的,香港最早的土地合同有999年的租賃期,但後來租賃期越來越短,為何?因為英國當年在城市化沒有高速發展起來的土地地價變化很小,999年跟700年、500年沒什麼區別,等到市場化加速地價變化很快,一下出讓999年對地主不合算,短一點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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