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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財政”改革方案初探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18 08:21:03 |
繞不開的中國體制 證券時報發表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世界經濟研究室副主任張茉楠文章表示,回顧中國改革開放30年多來的財政體制變遷,其實質就是處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的一項基本制度,核心問題是明確各級政府之間支出責任和收入劃分,以及轉移支付制度等。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地方財政收入占比從1993年的78%穩步下降至2011年52.1%的水平,而地方財政支出從1993年的72%上升到2011年的84.8%,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倒掛現象比較嚴重。 目前,中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來源主要包括三大部分:預算內財政收入、預算外財政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外收入中占比最大的是土地出讓金收入。從預算角度來看,中國的分稅制在實施中並未取消預算外資金的存在,當稅收收入增長難以彌補大量支出的壓力時,面對財政赤字,各級地方政府就盡可能通過擴張預算外收入和體制外收人來增加自己的可支配財力。2003年以來,“土地財政”逐漸成為地方政府收入的一個主要來源。2003-2012年間,土地轉讓金與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比例平均為50%。2010年最高達到72%。 “土地財政”具有較高的杠杆率。在現行土地制度下,地方政府對土地資源配置起著絕對控制和支配作用。由於土地出讓金可使地方政府將以後50年-70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必然造成地方政府運用各種手段多賣地、快賣地、早賣地、賤賣地,甚至不惜頂風違法用地。地方政府通過土地融資“以小搏大”,金融、財政風險加劇地方政府通過設立地方融資平台等方式推動地方投資建設,保持地方經濟高速發展和各項投資項目支出,也積累了龐大的債務規模和融資利息償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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