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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發案為何多在“偶然”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22 16:07:30 |
這兩個“亮點”之間是否有什麼內在的關聯呢?強姦被害人不僅被強姦數年而不敢聲張,更是在已經懷孕而根本無法瞞住丈夫的情況下隱忍了7個月之久,可謂是超級的忍耐力。假設她確實是被強姦,那麼,能夠解釋這一超級忍耐的理由只能是她對黃平有著超級的恐懼,這種超級恐懼只能是她與黃平是上下級關係,以為自己根本無法與作為領導的黃平對抗。 簡言之,是黃平一局之長,大權在握。那麼,以黃平為首的貪腐行為能夠發生的前提是什麼呢?還是一個權字而已,“一把手”腐敗,往往都是因為權力過於集中,最後導致權力運行失範和腐敗,黃平等人的“晦氣”僅僅在於,也許不知道被強姦的女下屬的丈夫是個警察,也許知道是警察還根本不把警察當回事。不知道是警察屬於糊塗,知道是警察屬於狂妄,無論糊塗還是狂妄,都是因為有絕對的權力而無所顧忌,終於導致“失誤”,很“偶然”地被押上了法庭。 假設強姦受害人的丈夫什麼都不是,黃平等人會不會被押上法庭呢?不妨設想一下律師會如何辯護:長達數年的性關係只是通奸,不構成強姦,導致懷孕只構成民事關係;“小金庫”雖然違規,但分錢屬於發放獎金,不能構成貪污和私分國有資產罪,只能受黨政紀律處分。這樣的辯護理由,有沒有可能被接受呢?我不知道。 新聞鏈接:虎門交通分局原局長涉嫌強姦下屬 牽出貪腐窩案 2012年10月16日 11:25 來源:南方都市報 去年底,東莞虎門交通分局原局長黃平涉嫌強姦女下屬被警方帶走,此事更牽出東莞交通系統貪腐窩案。今天上午9點15分,黃平等9人將在東莞第一法院受審,黃平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強姦罪等4宗罪。其他8人均為黃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時的下屬,已有3人案發前任到交通分局局長、副局長等職。 強姦案帶出腐敗窩案 黃平窩案案發,起因竟是一宗強姦案。去年底,東莞虎門交通分局局長黃平涉嫌強姦被警方帶走。知情人士稱,黃平和一名女下屬有染多年,這名女下屬結婚七年一直沒有懷孕,突然有一天,女下屬丈夫發現妻子肚子大了,去醫院檢查竟已懷孕七個月。 逼問之下,女下屬才講出了和黃平的情事。這個女下屬的丈夫是名警察,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地要做父親後,找到黃平並將其頭打破。雙方協商不成,這名警察於是報警。隨後,紀委、警方介入,黃平終於在去年11月22日被警方帶走。 隨後,12月6日,黃平正式因涉嫌強姦女下屬被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黃平涉嫌強姦被批捕後,其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虎門交通分局局長時貪污受賄、私設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的事很快被查了出來,另有8名曾經的下屬一同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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