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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輝:十字路口的中國二元土地制度(上)

http://www.CRNTT.com   2011-02-24 09:36:00  


清華大學教授秦輝
  中評社北京2月24日訊/《讀品》日前登載清華大學教授秦輝的演講“十字路口的中國二元土地制度”(上),內容如下:

  時間:2010年8月22日14:00

  地點:上海季風書園

  主講:秦輝清華大學人文與社科學院教授

  評議:楊奎鬆 華東師範大學教授

  傅蔚岡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

  主持人:徐瑾,【讀品】編輯

  本活動為【讀品.關注三農】系列活動第四講

秦輝:

  最近傅蔚岡先生看了我寫土地問題的文章,請我來講兩句。土地問題我其實不准備多講了,因為就現實而言,問題已經是很清楚了。其實地權不交給農民,而要由政府來進行某種管制,這不是沒有道理的,也不是不可以講這些道理:比如說農民知識層次比較低、比如說社會主義起步階段需要有一個原始積累、比如說規劃極為重要等等,都可以成為理由。但是,我覺得現在講的最大的一個理由恰恰是最沒有理由的——就是說我們為失地農民著想,不搞土地私有制,就是防止出現大量的失地農民。我覺得這個說法是所有理由中最荒唐的一個理由。簡而言之,如果你真的是為失地農民所想,害怕土地給了農民後,他們會被忽悠會亂賣地,或者說農民喜歡賭博啊喝酒,把這些地都拿去胡折騰……我覺得針對這個擔憂的解決辦法很簡單:那就是把土地私有制實行一半,就是我講的實行所謂的交易批准制度,也就是說如果農民願意賣地,還需要交易被批准,土地就不會想賣就能賣;但是如果農民不賣地,政府是絕對不能買的。概況來說就是,你不允許農民有賣地的自由,至少你允許農民有不賣地的自由,那就可以防範所謂的失地農民問題。

  如果你真是這樣做,那我可以相信你大概的確是為防止失地農民著想。但是如果你現在連這點都不願幹,不僅不允許農民有賣地的自由,甚至也不允許農民有不賣地的自由,那就怎麼談得上避免失地農民呢?也就是說這種制度的前提就是農民的地是可以搶的,講得簡單點就是這樣。所以我覺得這種問題幾乎是不用討論的,地權之所以不能交給農民,在我看來主要不是什麼理論問題,而是一些現實的考慮,所以我也不想多講了。

  今天,楊奎鬆先生要給我做評論,所以我還是講一些歷史,因為現在土地政策對現實的解釋,是和歷史的解釋捆綁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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