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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制度需完善產權改革和用途管制

http://www.CRNTT.com   2011-01-11 09:01:27  


 
  問:你說過類似“永包制”的觀點,現在有改變嗎?

  黨國英:沒有。我當時說的是通過改革,國家可以給出一個更強烈的保護農民權益的信號,例如,在土地確權的基礎上,宣布農民土地承包權永遠不變了,承包權可以轉讓,可以抵押,可以繼承,當然也可以允許農民憑土地組織合作社。現在的麻煩是,我們的土地承包制不是太方便土地流轉,承包期限最長30年,期限到了怎麼辦?所以,我把承包制改革叫做“半截子產權改革”,主要就是因為這個麻煩。而且,地方政府為了發展工業、擴張城市,想廉價獲得土地,於是瞄准了農民的耕地和宅基地。而我們國家實行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又方便了政府拿地,農民沒有真正的土地財產權,常常爭不過政府。於是,農民便想出了很多法子抗拒,集體上訪就是常用辦法。有時候,農民還用極端的辦法抗爭。這樣又產生了農村社會不穩定問題。

  問:重慶、成都都在搞試驗,搞統籌城鄉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能解決這個問題嗎?

  黨國英:重慶和成都的工作都做得相當不錯。以成都為例,部署了“三個集中”,工業向集中發展區集中,農民(本應該是基本脫離農業的農民)向新型社區集中,土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這種集中不只是簡單的空間變換,成都市基本做到了給城鄉居民相同的權利。留在農業領域的農民少了,土地相對多了,農業的效率也提高了。成都試驗跟你的問題相關的亮點是,下大力氣做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把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固化為土地財產權,長久不再變化,這樣就方便了土地流轉,有利於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前不久,成都市的領導人還宣布,要在全成都的轄區內實現農民的“市民化”,並且允許農民保留土地,不因為農民變市民就喪失土地。這不像有的地方那樣,硬要求農民用土地換社會保障、用宅基地換城市樓房。農民要不要換,以什麼比例換,不和農民的權利實現捆綁在一起,各算各的賬,給農民自由。這個思路不是搞強制,而是讓農民自願選擇,當然不會讓農民有剝奪感,有利於社會穩定。成都試驗的目標是,今後,一個農民和城里人的區別僅僅是在職業上的區別,其他沒什麼兩樣。這個目標簡單,但卻很偉大。

  問:現在不少地方都在讓農民上樓,有不少批評的聲音,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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