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 |
張耀傑 反思與紀念辛亥革命 | |
http://www.CRNTT.com 2011-10-08 15:02:12 |
一、程家檉組織同盟會 同盟會之所以能成立,起重要作用的第一人並不是孫中山,而是程家檉。因為這個人和宋教仁的關係很好,國民黨歷史幾乎不承認宋教仁的地位,這個人自然也就沒有了地位。這個人當初是宋教仁的精神導師,宋教仁佩服的不是孫中山和黃興,他佩服的是程家檉。 程家檉於1899年去日本留學,他去的時候中國的留學生不到200人,這些人都不是革命派,而是立憲派和維新派,程家檉通過地下幫會的人見到在日本流亡的孫中山,孫中山講了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程家檉就很佩服孫中山,當場表示說我要在全國宣傳你的主張,並且給你建一個黨。孫中山說不要那麼多人,只要20個留學生就可以,10個人率領會黨搞革命暴動和武裝起義,另外10個人在起義勝利的地方管理行政。孫中山當初並沒有發動全國革命的政治野心。 1903年孫中山從橫濱去檀香山,孫中山的哥哥孫眉在檀香山突然暴富,把母親連同孫中山的妻子盧慕貞都接到了檀香山。孫眉是洪門致公堂的人,也就是現在所說的黑社會組織中的人。這些人勸說孫中山加入洪門致公堂,封他為洪棍也就是先鋒官。致公堂的總部在美國舊金山,地位最高的一個人叫黃三德。他就和孫眉勸說孫中山到美洲的華僑裡面去募捐。當時到舊金山等地修鐵路、開礦山的一些中國人,經過一段時間後就留在了那裡,而且積累了一些財富。孫中山偽造了出生證明,證明自己是在檀香山出生的,於是他就變成了擁有美國國籍的人。前不久我在《經濟觀察報》發了一個整版的文章,專門介紹孫中山的美國籍身份。現在台灣和美國方面正在孫中山紀念堂展出孫中山作為美國人的檔案材料,孫中山在舊金山入境時還被關了幾天,後來被保釋出來,美國人明確承認了他的美國籍身份,可以隨便進入美國。我那篇文章出來以後,網上很多帖子罵我,說我造謠“中華民國第一大總統竟是美國人!”但是歷史事實就是這個樣子的。 1904年4月孫中山到美洲各地開展募捐活動。美國和加拿大的華僑都不理會他,沒有募到多少錢。中國去歐洲的留學生比較有錢,他們一般是有錢人家的子弟,留學經費也很充足,他們便請孫中山去英國、歐洲考察。1905年孫中山返回日本橫濱。宋教仁在日記中寫道:“至程潤生寓,潤生告餘言孫逸仙已至東京,君可與晤面雲。餘允之。” 大家要注意宋教仁居高臨下的口氣。宋教仁也是一個很狂妄的人。他當年並不崇拜孫中山,他與孫中山之間不存在誰領導誰的關係。他的意思是你程家檉建議我與孫中山見個面,我給你一個面子就答應他了,並不是我非要巴結著要見孫中山的。 “潤生”指的就是程家檉,安徽休寧人。1899年9月,由張之洞創辦的兩湖書院選送為湖北省官費留學生,赴日本後考入帝國大學農科,這是日本最好的大學,就像現在中國的清華和北大一樣。兩湖書院的小校友黃興,是一年後才被張之洞派往日本短期留學了4個月。有些人總是強調黃興在革命黨裡多麼有威望,其實不是這樣子的,比起吳祿貞、張紹曾、孫武、程家檉這些人,黃興在革命黨裡面其實是小字輩。我的一篇文章《黃興的保皇與革命》馬上要在台灣發表,裡面專門談到唐才常、吳祿貞、孫武等人在1900成立自立軍,當時正在日本短期留學的黃興,給他的老師、兩湖書院的監督黃紹箕寫信,建議師帥張之洞像當年曾國藩那樣搞團練,用來鎮壓自立軍和義和團。黃興從保皇轉變為革命是幾年之後的事情。 同盟會成立之初,廣東人和湖南人之間就存在著嚴重分歧。宋教仁的日記寫得很明白,在“商議對於孫逸仙之問題”的過程中,陳天華的意見是“以吾團體與之聯合”。黃興的意見是“形式上入孫逸仙會,而精神上仍存吾團體”。劉揆一(霖生)的意見是“不入孫會”。宋教仁的意見是“既有入會不入會者之別,則當研究將來入會者與不入會者關係如何”。結果是以“個人自由”一言了結。同盟會剛剛成立,劉揆一的弟弟劉道一只給黃興打了一個招呼,就帶幾個人回湖南發動起義去了,起義失敗之後被砍掉了腦袋。孫中山和宋教仁都是日本報紙公開報道之後,才從黃興那裡知道情況的。當時的湖南人黃興、宋教仁、劉揆一等人連打電報表示聲援的錢都拿不出來,只好去找孫中山。孫中山說他也沒有辦法,他能夠做到的就是借錢給湖南人去發電報。由此可知,當年的同盟會內部是完全不存在強制性的領導與服從關係的。胡漢民、汪精衛等人服從孫中山,一方面是因為他們都是廣東人,另一方面是他們自己什麼事情也做不起來。陳炯明就明確說過,他是與孫中山一起幹革命的,而不是服從於孫中山幹革命的。 同盟會本來是仿照美國總統制的三權分立組織成立的。但在1905年8月20日的成立會議上,黃興偏偏違背章程規定,率先倡議不經過正式的投票選舉程序,就推舉孫中山出任總理。真正的憲政民主是需要很嚴格的程序正義的,黃興這麼一說大家也不好意思說不推舉。當選總理的孫中山,同樣不經過正式的投票選舉程序,當場指定8名執行部職員,包括庶務部黃興、書記部馬君武、內務部朱炳麟、外務部程家檉、會計部劉維燾、經理部穀思慎等人。最重要的人選都沒有經過選舉,經過選舉的是不重要的8名司法部職員和20名評議部議員。這些人後來都沒有發揮什麼監督作用。正是因為缺乏內部監督,後來的同盟會發生了很多爭執。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