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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貪腐三十年 老幹部齊聲說“殺”

http://www.CRNTT.com   2008-12-01 09:27:43  


 
  兩個月後,新中國即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包括國家機關、企業、社會團體、軍隊,成為這部條例規範的對象。

  劉青山、張子善的貪污是在當年的“三反運動”中被揭露的,“三反”中排在第一的是“反貪污”。按照當年五大行政區統計,有122萬餘人被發現有貪污腐敗等行為。

  此後,中央政府又集中展開了三次反腐運動。

  此間的各種運動,雖然有擴大化的傾向,但也說明,在新中國成立不久,初掌權力的部分人就出現了貪腐的苗頭。

  這一切,都記錄在了林喆的書中。

  不過,一個事實是,新中國成立之初,貪腐的情形並未像後來那樣嚴重,也並未蔓延。對此,林喆援引美國學者莫裡斯.邁斯納的解釋,一是因為毛澤東在革命時期建立起來的政治威望所致;二是因為時不時的政治運動,極大地限制了幹部的權力。

  後者,也可以被看做限制權力的一種極端的辦法。

  就在中國用更極端的辦法限制官員權力的同時,1974年,香港成立了廉政公署,正是這個機構使得香港成為全球最為廉潔的城市之一。

  第一次反腐高潮

  廉政公署成立5年後,1979年1月,在北京,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正式恢復。 
 
  多年以後,這個黨內機構成為貪腐分子最害怕的單位。

  與各級紀委陸續恢復的同時,1980年,在“文革”期間停止運作的檢察機關開始恢復。中國的檢察機關除了具有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外,還同時擁有偵查的權力,檢察院也成為反貪腐最前沿的法律機構。

  這一年2月,26歲的童海保考入安徽省馬鞍山市當塗縣檢察院,成為一名書記員。

  2002年,童海保獲選中國十大傑出檢察官,這名長期在反腐一線工作的檢察官,2003年成為全國人大代表後,因為一連串的反腐議案,受到了人們的關注。

  而在改革開放初期,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院,地位遠遠不如法院和公安局,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檢察院是幹什麼的。讓童海保印象深刻的是,在當塗縣,甚至有人拿著木材檢查單走進檢察院,以為這裡是木材檢查站。

  當時貪腐案件比較少。事實上,可被貪污的資源也非常之少。童海保曾經辦過一個貪污案,一個小學校長貪污購買作業本的提成費獲刑三年,金額是2000元。

  上世紀80年代初期,貪污1000元即可定罪,現在這個數字是5000元,而在新中國成立初期,貪污30元就已犯罪。

  社會已經悄無聲息地發生著巨大的變化,而對權力的限制和監督的力度並未及時跟上。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由於知青返城找工作、大學生畢業分配、企業的供銷人員尋找客戶,托關係、走後門一時流行。

  到上世紀80年代中期,情況變得嚴重起來,倒賣耐用消費品在沿海地區開始猖獗,一些握有權力的政府機構也參與其中。官辦企業成為經濟領域最活躍的力量。據當時統計,從1986年到1988年,全國猛增了30萬家“公司”、“中心”,其中62%以上的企業政企不分、官商不分。特別是一些高幹子弟依仗權勢和各種關係經商,倒賣各種緊俏商品大獲其利。

  緊跟著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這次腐敗高潮,便是反腐力度的加大。

  1986年1月6日上午到9日下午,8000多名中央機關幹部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大會。在這個被稱為“八千人大會”上,中央號召中央黨政機關全體黨員幹部在端正黨風中成為全國的表率。

  同一時期,全國各地的檢察院相繼成立了反貪污賄賂局(以下簡稱反貪局),偵查範圍也更細化為國家工作人員。

  “成立反貪局後,打擊的目標更明確了,我們也配備了測謊儀等更多的偵查工具。”一直在基層檢察院工作的童海保說。

  很多人對反貪局寄予厚望,甚至希望這個機構能像香港的廉政公署一樣一舉滌掃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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