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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執法”反客為主的警示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14 11:43:11 |
最近兩起微博事件引發社會熱議:一是號稱北京“最牛違建”正在面臨拆除,這棟布滿假山的園林別墅在存在6年後,因為微博曝光而迅速接到城管部門的拆除令;二是素有“大炮”之稱的任志強通過其微博炮轟攀渝鈦業向長江排污,導致其上市母公司攀鋼釩鈦停牌接受調查,有報道說這污染已持續20年。 這兩起事件通過微博曝光引發監管機構的關注,並迅速啟動調查或處理,這被公眾戲稱為“微博執法”。我們歡迎有關部門這種快速反應、高效決策的做法,同時也期待對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理。不過,我們認為這種現象還需要深究,不能僅僅停留於讚賞。 在北京這樣的首善之地,為什麼那麼明顯的違法建築能夠存續6年?儘管報道說鄰居有過多次投訴,城管部門也有幾次嘗試監管,但終歸不了了之。攀渝鈦業為什麼能向長江持續排污多年,環保組織的檢測顯示污水含鐵量超標近百倍,儘管它也因污染問題多次受到處罰,但屢罰屢排,並無悔改。 現在,在微博爆料基礎上形成的輿論壓力最終使得執法機構採取更加強有力的措施,我們甚至可以樂觀地估計:不久後,違法建築將會被拆除,當地群眾會恢復安寧的生活;排污企業也會遭遇更嚴厲的處罰,直到環境得到切實保護。可問題在於,我們的監管機構是否都需要等待微博曝光才啟動嚴格執法? 微博爆料本是輿論監督的一種方式,也是一個正常社會良性運轉的重要角色,在一些西方國家甚至能夠躋身於立法、司法、執法之後成為“第四權力”,但它並非恢復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正的主導力量。尤其就執法而言,主動和常態的監管是行政機構的基本職能。行政機構絕不能平常無所作為,等到媒體報道後才“指哪打哪”,無論事後如何堅決、果斷地執法,都無法掩飾事前它的缺位、乏力。 對於這種現象,我們甚至也能同情似的理解:一些城管或者環保機關也有難處,在執法過程中會遭遇各種阻力,他們有時候也需要媒體提供的輿論支持,幫助他們突破重重障礙。但這絕不能成為常態,讓原本基於輔助作用的媒體曝光成為維繫人們恢復秩序、維護公正的最後手段。 執法機關無論是資源豐富程度還是權威性,都遠高於媒體或微博。執法者可以主動借力輿論監督,比如促成拆違、環保方面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這方面也確實有過成功經驗。但現在有些執法者被動地等待輿論之力,讓微博曝光成為推動執法的主體,甚至他們這種態度也促成微博曝光愈演愈烈。長此以往,執法機關與輿論力量產生本末倒置的效果,社會將陷入惡性循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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