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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互轉,七億人的公平怎麼擺平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28 10:51:48 |
今年,審計署在審計中查出截至2011年底,尚有192.90萬名被徵地農民未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障。2011年,127.57萬名被徵地農民雖然參加了養老等社會保障,但待遇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失地農民到底應該參加哪種保險,如何銜接確實需要個全國性保障了。 ■ 從實際出發,意見稿可操作性堪憂 有了三年前的職保轉移前車之鑒,大多數人恐怕還是要選擇退保 目前,三種養老保險的統籌水平很不一樣,在一些地方,職保已經開始了省一級的統籌,而其它兩種保險還大多處於縣一級的統籌。根據有關的規定,在發放新農保和城居保時,縣市一級的財政都需要拿出資金來做配套,所以對於接受職保轉其它兩種保險的人,地方政府完全沒有動力。 事實上,從2010年開始實施的職保跨地區轉移已經遇到了這個問題。要辦個手續比登天還難。 另外,三年前的調查問卷就顯示,很多人對於這45天的轉保流程都覺得太過於複雜,不如退保。遺憾的是,三年後的三大養老險之間的轉移辦法幾乎同三年前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沒有任何的改進。 在這樣的情況下,又有多少人能夠做到順利轉保呢?更不用說,職保的跨地區轉移,接受地政府還能一並接受12%的統籌基金,而現在的跨地區跨險種轉保,沒統籌基金接收,接受地政府還需要出額外的配套資金,更沒有什麼接收欲望了。 讓已屆退休年齡的農民工在工作地續交滿職保才非常必要而實際意見稿裡,三大養老保險互轉的前提是投保人已屆退休年齡。有個例子是,廣東不少外來工養老保險因已到退休年齡不能繼續購買,從而達不到繳費年限無法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按照職保跨地區轉移的規定,這些人可以把自己的職保轉移回戶籍所在地,但是那裡卻不接收。像是有記者曾經報道過,51歲的晏大芬到廣東打工20年,在裡水購買了8年零8個月養老保險。現在,她因超過退休年齡(根據有關規定,女工人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又遇到異地轉移難,而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十分悲涼。 讓這些為打工所在城市兢兢業業服務了多年的人能夠有退休金,是應當而又公平的事情。而事實上,他們中的大多數都非常願意續交滿自己的保險,本來也就剩不了多少時間就繳滿了。否則,他們的大筆統籌金又留在當地“做貢獻”了。 □ 結 語 三大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當然是好事情,可能是實現全國社保大一統的一步。不過,政策不能忘記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否則只限於紙上談兵而已。 (來源:騰訊新聞評論《今日話題》2012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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