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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重回亞洲?

http://www.CRNTT.com   2009-02-13 07:23:35  


 
  日本在區域經濟整合上主攻EPA方式,其解釋是門檻較低的FTA不能涵蓋全球化背景下的新變化,而EPA則涉及投資、服務、人員流動及金融貨幣等新領域的規則制定權。事實是,通過與東亞各國展開EPA談判,幷用ODA(政府開發援助)及投資等優勢,日本可獲得領先于WTO的規則制定權。但這樣的居高臨下,使得目前它的簽約對象局限于新加坡、墨西哥等經濟小國,而中韓更擅長的FTA方式却可以擴展到東盟甚至美國這樣的大經濟體。

  日本有關方面將“東亞共同體”詮釋爲“全面和高層次的EPA”,擺出了自己將引領共同體建設的姿態。然而,EPA的雁行模式未必敵得過FTA的矩陣模式。中國自2002年與東盟簽訂第一個自貿區協定以來,平均每年都會增加一個FTA夥伴,而隨著FTA夥伴的增加,中國作爲FTA軸心國或中轉國的地位將日益凸顯,這要比日本精耕細作但投入不菲的EPA模式見效更快。一個事實是,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擁有18億人口,却將在2015年前實現11國之間絕大多數産品零關稅。以此爲基礎建立相對鬆散的東亞共同市場,可謂水到渠成。

  當然,“共同體”幷不僅僅是一個經濟整合的概念,它還必須維繫國家安全保障上的共同利益,可以使相關國家爲取得和平與繁榮的背書而不惜委托主權。從這個指標上說,日本目前主推的東亞一體化模式有其先進性,因爲覆蓋面更廣泛的EPA包括處理爭端的法律體系、標準和認證等法治內容,比單純的FTA自貿協定更能觸及到政治共同體所必需的構件。

  可是在制度、文化、意識形態多樣化,地區衝突、矛盾(朝核、台海)空前尖銳,美國及其主導的同盟關係(美日同盟)的影響無處不在的情况下,至少在可預見的將來,東亞共同體的概念幾乎不存在包含安全保障的餘地。相關各國間唯一的最大公約數,恐怕也就是利用FTA加强經貿聯繫,增進相互信賴,以期加快一體化進程,朝“共同體”方向位移而已。如此說來,EPA模式還是顯得曲高和寡。所以,在現有WTO平臺無法推進深層次的减稅安排的情况下,日本也沒有放弃FTA這個替代性的貿易武器,而且有與中國分工合作的意圖。

  “東盟10+3”走到盡頭

  2009年1月7日,泰國新總理阿披實稱,擬將2月底3月初的上年度東盟峰會的地點改爲泰國海邊度假城鎮華欣,以免被親他信民衆騷擾阻撓。此前,由于民盟在曼谷機場反頌猜政府的示威,原定于2008年12月的東盟峰會被迫推遲,地點也由曼谷改爲北部城市清邁。阿披實同時宣布,因爲時間配合不上,原本要同時舉行的東盟領袖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洲和新西蘭領袖的“10+6”會談,將改在4月舉行。此番頗爲無奈的宣示,連同此前東亞三國領導人定期會晤機制的啓動,不啻表明以東盟爲主軸的“10+3”機制走到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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