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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鈎沉:孫中山租讓滿蒙是賣國?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25 09:24:38 |
對待強鄰日本,孫中山的心態其實很微妙也很矛盾 孫中山對日本有一種掩飾不住的敬佩,他在三民主義的演講中強調中國要強盛,就須學日本:日本“所以乘歐化東漸,在歐風美雨中,利用科學新法發展國家,維新五十年,便成現在亞洲最強盛的國家,租歐美各國並駕齊驅,歐美人不敢輕視……我們要中國強盛,日本便是一個好模範……因為日本能夠富強,故亞洲各國便生出無窮的希望……故世界上的白種人不但是不敢輕視日本人,並且不敢輕視亞洲人”。 但孫中山對日本的侵華野心並非沒有察覺,他在1924年的三民主義講演中就說:“最近可以亡中國的是日本……日本近在東鄰,他們的海陸軍隨時可以長驅直入。日本或者因為時機未至,暫不動手;如果要動手,便天天可以亡中國。”他也曾給予尖銳批評“二十一條”,稱其“差不多完全把中國主權讓給日本了。在這種協定底下,中國就要成了日本的附屬國,日本的陪臣國,恰和日本從前在高麗所用方法一樣……乃日本竟強行占據膠、青,無異強盜行為!日本可為強盜,吾國斷不能與強盜交涉,更不能承認強盜有強奪吾國土地之權利……二十一條款和軍事協約,是日本制的最強韌的鐵鎖練,來綁中國手腳的。……我們革命黨,一定打到一個人不剩,或者二十一條款廢除了,才歇手。” 而為了給贏取日本援助留有餘地,孫中山又不得不壓制國內同仁和民眾的反日情緒,比如孫中山於1923年2月在廣州重建革命政權後,當時,國內群眾紛紛集會遊行,要求廢除“二十一條”,收回旅順、大連。孫中山在廣東對此類活動則是一律取締。天羽英二於1923年7月19日向內田外相的報告稱:“廣東政府之措施及目前排日運動中的官方取締仍算十分有效。”共產國際代表馬林也說,孫中山曾向他表明:“黨也不介入抵制日本的運動,只有黨員個人可以這樣做。” 又學又防又討好,孫中山對日本的態度充滿了矛盾和糾結。 孫中山不惜犧牲國家利益換取革命勝利是想搞好內政:“內政要是好,外交簡直不成問題” 那麼他為何要不惜損害國家利益換取援助搞革命呢?在孫中山看來,不惜一切代價使革命成功,才能真正“安內攘外”。1923年8月15日,他在廣州全國學生評議會上演說時說:“外交純恃內政,內政要是好,外交簡直不成問題。諸君想想,亂國怎能有外交,比如二十一條,若我們革命成功,何難取消。日本比起中國來,真是小國了,受他的欺負,只能自怪。”正因為如此,孫中山才不惜犧牲一部分國家利益想換取革命勝利,而在他看來,只要主權在自己手中,他所做的這一切承諾都不可怕,革命成功以後,廢除不平等條約、關稅獨立,廢除領事裁判權等都不難實現。 儘管如此,在領土問題上,孫中山還是絕不含糊的。辛亥革命之後,他從未拿領土做過籌碼,而對於一切想侵占中國領土主權的企圖,他都予以強烈的抵制。即便是1923年為了取得蘇俄的援助,孫中山與蘇聯代表越飛簽訂的《孫文越飛宣言》,同意“俄國軍隊不必立時由外蒙撤退”,此舉雖然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但他還是明確堅持外蒙主權應當屬於中國這一前提條件,“堅決反對蒙古代表參加俄中會議,反對蒙古獨立”,並迫使越飛明確承諾:蘇俄無意“使其與中國分立”,儘管事後證明此承諾毫無約束力。對於日本,他也並非沒有強硬的表態,比如他曾說:“餘本主張‘二十一條’應作廢。日本並應於租借期滿後,退出滿洲各地。”他在臨終遺言中還專門提到:“我們對日本主張的問題,最少限度:(一)是廢除日本和中國所締結的一切不平等條約;(二)是使台灣和高麗最低限度獲得自治。” 資料來源:楊天石《從帝制走向共和—辛亥前後史事發微》,社科文獻出版社2002年10月版;《孫中山全集》第1-10卷,中華書局1981年版;《孫中山集外集補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孫中山年譜》;《譚嗣同全集》1981年中華書局版;李玉貞主編《馬林與第一次國共合作》,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年版;俞辛焞《孫中山與日本關係研究》李吉奎《孫中山與日本》;俞辛焞《孫中山對日態度再認識》;羅剛《中華民國國父實錄》;巴斯蒂《法國的影響及各國共和主義者團結一致:論孫中山在法國政界中的關係》;楊奎鬆《孫中山到底愛國不愛國?——兼評李吉奎《孫中山與日本》與俞辛焞》等。 結語 孫中山無論是暫時出讓滿洲權益,還是借助於日本援助,與其愛國、謀求國富民強並不矛盾。誠如楊奎鬆教授所言:“我們不應當把愛國與暫時的妥協、退讓和暫時犧牲部分國家權益的外交行為簡單地對立起來,斥之為不愛國。”陳寅恪先生曾有告誡,對歷史人物的評價須“抱有同情之理解,理解之同情”,實乃金玉良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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