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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反腐監察不如民主公開監督

http://www.CRNTT.com   2010-01-25 09:26:56  


 
  事實上我發現和委員有一個道德偏好,就是要求監督官員的人必須具備“正義感和責任感”這樣一種品德資格,換言之,就是監督的動機是出於正義而不可摻雜私利。這就帶來了一個新難題,因為正直人士與腐敗分子總是天然敵對,相互敬而遠之,所以正直人士對腐敗問題的了解,並不比普通群眾更深入,甚至低於群眾的感同身受。相反,倒是利益涉及其中的人或起內訌的人,其舉報往往擊中要害。我們要的是腐敗線索,又何必對線索提供者的資格和動機斤斤計較呢。

  我又發現,和委員對“主要領導”有一種道德迷信,認為把官員問題直接交到主要領導手中就萬事大吉。難題在於,主要領導也未必一定清廉,未必不充當下級問題官員的保護傘。把制度的有效性寄托在主要領導的個人品德上,這樣的制度設計還是沒有走出“人治”的窠臼。在秘密的狀態下,沒有人知道有多少舉報,也不知道有多少舉報被秘密地不予理睬。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監督權也可能異化變質。假設監督員的秘密行動成效顯著,腐敗分子聞風喪膽,那麼也許有一天,買賣秘密監督員的名單也會成了熱門生意,進而監督員因各種“體貼”而享有特權,進而監督員成了人人爭搶的肥厚職位,舊疾未除,又添新病,難道我們再密聘新人監督舊人,叠床架屋,循環無窮嗎?

  似乎我們患上了“秘密喜好症”,少數人秘密貪賄,我們也組織少數人秘密反腐,廣大群眾則成了不相幹的看客,只配怨恨或喝彩。在技術發達的今天,我們完全有能力建立起讓民眾充分參與的反腐平台,譬如建立公開的舉報網站,將群眾的舉報、被舉報人的答辯和紀委的調查結論開放公示,形成官民互動的良性循環。

  公開,而不是秘密,才是社會監督的正確方向。充斥熒屏的帝王劇中那套“微服私訪”、“欽差大臣”、“專折密奏”的把戲,早被歷史證明毫無用處。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需要更新意識,在民主性和公開性上多一些思考,庶幾可拿出讓民眾滿意的提案。(作者馬勤為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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