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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於無奈的裸官禁任正職

http://www.CRNTT.com   2009-11-27 11:38:43  


“裸”只是一種可能的腐敗信號,是腐敗的結果,一刀切會比較盲目
  中評社北京11月27日訊/《中國青年報》今天刊登評論員曹林的文章“迫於無奈的裸官禁任正職”,文章表示,“‘裸官’並不是反腐重點,遏制所有腐敗才是最重要的,‘裸’只是一種可能的腐敗信號,是腐敗的結果。盲目地禁止‘裸官’無益於深入地防範腐敗,只不過起到‘別把貪的錢轉移到國外’的逆向暗示效果”。其內容如下:

  配偶子女都移居海外,自己一人留在國內做官,這樣的官員被稱為“裸官”。“裸官”以“裸”留退路,在問題有暴露跡象時,往往毫無牽掛地溜之大吉,這是輿論總結出的腐敗規律。對“裸官”現象的討論一直停留在輿論層面,不過深圳現在開始注意了,並在新近出台的《關於加強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規定》中明確提出: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裸體官員”,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新華社11月26日)

  顯然,深圳此舉是想利用自身立法權限盡可能地對“裸官”進行防範,通過控制權力而將“裸官”的危害降到最低。

  事實上,法律並沒有“裸官”這一說法,沒有對“裸官”有所限制。其一,官員家屬雖因與公權力的關係而有特殊性,但他們也有一般公民所有的自由遷徙權。其二,官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外也算不上什麼道德問題,在全球化的今天,公民移居海外十分正常,跟愛不愛國、忠不忠誠、崇洋媚外與否沒有什麼關係。其三,“裸官”只是個別腐敗案件暴露出的問題,並不是所有“裸官”都有腐敗問題,並不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都為了給腐敗留退路。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對“裸官”進行防範,而無法禁止。

  注意到腐敗案件暴露出的制度問題,並及時補上漏洞,在制度上防範“裸官”,深圳這種敏感的補漏思維很值得讚賞。不過,一刀切地規定“裸官”禁任正職和重要部門班子成員,不一定就能防範得了“裸官”,這也暴露出反腐部門在防範腐敗上缺乏有針對性、能精准打擊的制度。

  其實,可以從多個方面很正當地對“裸官”進行防範。移居海外需要充足資本和大量資金,可以通過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制對其財產來源進行調查;可以對這樣的官員進行重點監督,通過財產公示制調查其財產,並完善制度防範“裸官”外逃。反腐敗需要這樣的精確懷疑和有針對性的防範,對於“裸官”,查出來有問題就不讓其擔任任何職位;而經過調查沒問題的,就應充分信任,一視同仁地對待。

  放在現實語境下,防範“裸官”也事出無奈。很多地方的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制形同虛設,所謂的“財產申報”只是“合法財產申報”,無法判斷其子女遷移國外花的來源是否正當。權力監督機制存在極大漏洞,無法防範官員的權力濫用,無法判斷“裸官”是否在為腐敗留後路——此時,只能對“裸官”進行一刀切的約束。

  而“裸官”不擔任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也不必然減輕腐敗的損失和影響。最著名的“裸官”如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擔任的就不是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可他的腐敗一點兒也不比其他腐敗差。在濫用權力方面,副職與正職的危害其實並沒有多大差別。再說重要部門就是“腐敗高發領域”——其實不然,從銀行到環保部門,從衛生局到高校,如今那些看起來“不重要”的部門,腐敗發生率和涉案金額一點也不比那些“重要部門”低。比如教育這個過去的“清水衙門”,你說它重要不重要?如今這個領域的腐敗一點也不比別的領域少。

  治理“裸官”,需要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制、配偶子女情況公示制、防範貪官外逃制度等的精確治理,而不是盲目一刀切。更重要的是,“裸官”並不是反腐重點,遏制所有腐敗才是最重要的,“裸”只是一種可能的腐敗信號,是腐敗的結果。盲目地禁止“裸官”無益於深入地防範腐敗,只不過起到“別把貪的錢轉移到國外”的逆向暗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