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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構建防範、管控與懲治台獨的法網

http://www.CRNTT.com   2021-03-28 00:06:44  


 
  (二)實踐對台工作大政方針的新思路

  一個我們必須回答的問題是:面對兩岸關係的挫折,我們應如何更好地實踐對台工作的大政方針?筆者的建議是“堅持方針,調整策略,完善舉措”。所謂“堅持方針”,就是繼續堅持和優先選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作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指導方針,這是第一層次的根本性“大政方針”。所謂“調整策略”,就是充分利用大陸綜合國力的壓倒性優勢,從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角度,以各種方式對台獨分裂勢力進行充分的管控與施壓。並根據台獨分裂活動的重大惡性情勢發展和國際因素的干擾與變化,在必要時依據《反分裂國家法》的規定,適時果斷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這是第二層次的,即策略層次的思考。所謂“完善措施”,就是精準實施對台工作的政策工具,完善與用足管控干預台獨分裂活動的各種舉措,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台獨分裂活動,這是第三層次的,即可採取的方法手段的思考。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調整策略”和“完善舉措”應服從和服務於“第一層次”的對台大政方針,也就是要窮盡各種可能與方式,窮盡各種“政策和舉措”,全力爭取以協商為特徵的和平統一的最好結果,同時也充分準備“以非促統”的相對和平的結果。所謂“相對和平”,就是“非和平方式開始,以和平方式結束”,實現以大陸為主導的,“方針正確,策略適當,舉措有力”,在大陸“管控干預威懾之下”實現的和平統一。

  二、《反分裂國家法》是“堅持方針,調整策略,完善舉措”的重要法律武器

  (一)法律在各種反分裂鬥爭形式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法律武器反對和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需要思考和回答法律在各種反分裂鬥爭形式中的地位和作用。在體系化運用各種鬥爭形式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的整體布局之中,法律居於何種位置?筆者以為,在整體國家實力提升,在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大背景之下,提升運用法律武器反對和遏制“台獨”,有利於爭取國際社會對中國反對分裂、促進國家和平統一事業的理解和支持,有利於爭取台灣民眾認清“台獨”分裂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有利於震懾和分化島內各種“台獨”勢力,有利於與民進黨當局出台的一系列惡化兩岸關係、阻礙兩岸交流、打擊島內主張統一的政治力量的“法律”,以及美國一系列涉台法案,展開針鋒相對的鬥爭與博弈。民進黨當局為阻礙國家統一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特別是所謂的“國安五法”。2019年12月,民進黨利用民意機構多數,強行通過《反滲透法》,民進黨還意圖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訂立所謂禁止和懲治“中共代理人”法條;近些年來,美國頻打台灣牌,出台了一系列“涉台法案”,赤裸裸干涉中國內政,為台獨分裂活動張目撐腰,台灣正在顯示日益嚴重的綠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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