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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小夥廖珍平自殺引發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0-09-17 09:55:16  


 
  拉面館內寫欠條

  雙方還對廖珍平與王某等人在一起的時間長度爭論不休。

  原告代理人車向前稱,王某等人帶廖珍平離開家的時間是中午12時許,並找了兩名當日在現場的老鄉作證。而到了當日下午3時許,廖珍平和傷者家屬出現在離廖家4站地的拉面館。

  “3 個小時,他們去哪了?做了什麼?”車向前說,這個只有廖珍平和王某等人知道,而根據公安機關對王某等人的詢問筆錄,對這些只是一帶而過。他認為,按照正常人的分析,這個空白時間段,王某等人一定對廖珍平實施了威逼恐嚇,甚至打罵,讓廖珍平這個沒見過世面的孩子承受壓力。

  車向前強調說,在事發當天早上,廖珍平還用公用電話打過母親手機,但根據面館老板的證言,當時王某等人讓廖珍平給家里打電話送錢,廖說已經不記得家里電話了。記者了解到,在廖珍平的遺書中,他也說自己想給父母打電話,但忘了號碼。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車向前分析,廖珍平不可能撒謊,一定是王某等人對他說了狠話,讓他大腦受了刺激,產生失憶,並進而認為,是被告把孩子嚇得不堪忍受,只有靠死來解決。

  對此,被告方認可他們是下午3時去了拉面館,但否認離開廖家是中午12時許,稱實際上是下午2時左右。“我們帶他出去轉了一下沒借到錢就去了拉面館”,並稱他們還管了廖珍平一頓飯。

  拉面館老板的證言顯示,王某等人確實給廖珍平買了一碗拉面,還問他吃沒吃飽。之後,王某借面館的紙筆讓廖珍平寫欠條,隨後讓他離開。他沒看見廖珍平被打罵和威脅。

  失蹤39天被發現

  離開拉面館後,廖珍平失蹤。次日下午4時許,他的父母發現不對勁,開始找兒子。當晚,他們以廖珍平被王某等人綁架為由報警,但警方稱這是“人口走失”。

  但啟英說,此後,傷者家屬多次來要錢,他問對方孩子去哪了,他們反問“不是回來了麼”。此後,他們共賠償傷者7900元,後者隨後返還了廖珍平的身份證和欠條。

  在廖珍平失蹤的第39天,警方通知但啟英夫婦,他們的兒子躺在豐台區汾莊鐵路口西側附近的橋洞內,屍體已高度腐爛。他的口袋里留有幾份遺書,已被屍水浸透。

  去年12月22日,警方確認廖珍平系服用敵敵畏中毒死亡,其死亡不屬於刑事案件。

  記者看到,廖珍平的8份遺書的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分別是留給其父母、兄長等親人以及警察的。在給父母的遺書中,他說“我所欠的錢,我無能給清,我在此了結我的生命,欠的錢,我只能用命來給清。”

  在給警察的遺書中,他說自己是自殺,“因我無錢還清我欠的錢,我在此了結我的生命。我今生欠的錢與我的監護人無關……我監護人也無權來還清我所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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