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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構建防範、管控與懲治台獨的法網

http://www.CRNTT.com   2021-03-28 00:06:44  


 
  八、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系列立法規劃

  謀劃運用法律武器反對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國籍法》。在綜合運用各種策略的舉措的整體布局中,加大對既有法律的修訂和完善,儘快部署加快統一進程,需要作出安排的前瞻性立法準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可以預見的、具有前瞻性地制定台灣地區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需要說明的是《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需要準備兩種版本,一是和平統一形式之下的《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二是非和平方式統一之下的《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台灣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制定《台灣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各項立法中較為緊迫的任務。必須指出,香港的經驗教訓應當借鑒。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這是防範、制止、懲治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重大立法活動,為在台灣地區國家安全立法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特別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方面,無論台灣問題最終以何種方式解決,和平統一,還是非和平統一,“台灣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都在必須立法之列,這是汲取了香港治理經驗教訓,保障兩岸統一之後,台灣的長治久安不可或缺的重大立法。

  《台灣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主要是針對兩岸實現國家統一後,考慮台灣長期與大陸分離,台灣國家安全的政治生態的基礎不牢,無論台灣以何種形式統一,《台灣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都應當由中央政府主導訂立,這是兩岸實現國家統一後,既確保台灣穩定繁榮,又確保國家安全的重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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