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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北首富”行賄案今日再審 曾為人大代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1-25 08:56:43  


朱思宜
  中評社北京11月25日電/他是富甲一方的粵北山區大款,也曾是台前光鮮的全國人大代表,更是和官員關係密切的紅頂商人……“粵北首富”朱思宜行賄曝光引發韶關官場地震,首當其衝的便是其靠山“韶關政法一哥”——原韶關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葉樹養,更牽涉到31名廳處級幹部被查。朱思宜經營的宜達燃料公司被控單位行賄1600餘萬元,其本人向葉樹養等個人行賄250餘萬元。

  案件在河源市中院異地審理,朱思宜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其不服重判上訴。今天,該案由廣東省高院在河源市中院進行二審開庭。

  單位行賄:向韶鋼領導獻金1663萬

  據新快報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單位韶關宜達燃料公司(下稱宜達公司)系被告人朱思宜和其弟弟朱方宜於1996年1月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煤炭和礦產品的批發、代購代銷等業務,朱思宜占公司80%股份,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宜達公司自1999年開始向廣東省韶關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韶鋼集團)供應煤炭,並於2006年2月簽訂了為期5年的戰略合作協議。

  據指控,宜達公司從2002年至2008年上半年,由朱思宜及其小舅子——公司副總經理楊仲生(在逃),代表公司送給韶鋼集團第一物資公司(供應處)原副經理閻蜀南、韶鋼集團原副總經理黃旭明、原董事長曾德新回扣、財物共計1663萬元。

  其中,送給閻蜀南現金以及一套房屋等共計1400萬元,送給黃旭明223萬元,曾德新40萬元。

  另外,宜達公司為逃避運煤車隊的交通違章處罰,朱思宜分6次送給時任韶關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的葉樹養(另案處理)30萬元。

  個人行賄:行賄曝光欲再賄擺平

  2008年5月,朱思宜得知閻蜀南被韶關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並交代了收受其和楊仲生巨額賄賂的事實後,擔心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遂找到葉樹養送上200萬元,請葉幫忙協調將此事擺平,葉表示同意。但沒想到,葉樹養不但沒能擺平此事,反而因此引起了紀檢部門的注意,隨之落馬。
20萬“搞掂”人大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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