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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明知陳世峰埋伏在江歌家卻未告知
http://www.CRNTT.com   2022-01-12 22:21:59


宣判現場。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供圖(圖片來源:人民網)
  1月11日,江秋蓮及其代理人黃樂平律師在北京召開媒體座談會,在座談會上,江秋蓮對法院給予江歌善行的認定和給予劉鑫恩將仇報行為的認定表示感謝。此前,江秋蓮向法院提出索賠203萬元,對於判決賠償69.9萬元的金額,江秋蓮的代理人黃樂平律師介紹,判決後,江秋蓮女士表示需要暫時平複一下心情,至於是否上訴,會在25日上訴期限之前作出一個決定。

  座談會上,江秋蓮及其代理律師黃樂平公布了江歌遇害案的案卷細節,卷中內容證實,劉鑫明知陳世峰提前埋伏在江歌家附近,但未告知江歌,還請求江歌陪同回家。

【案卷細節】劉鑫明知陳世峰埋伏在江歌家 還請江歌陪同回家

  1月11日,江歌媽媽江秋蓮在北京召開媒體座談會,江秋蓮及其代理律師黃樂平公布了江歌遇害案的案卷細節,卷中內容證實,劉鑫明知陳世峰提前埋伏在江歌家附近,但未告知江歌,還請求江歌陪同回家。

  根據昨日公布的江歌遇害案細節,2016年11月2日下午,陳世峰了解到劉鑫獨自在家,便前往大內公寓201房間,要求與劉鑫見面,劉鑫得知是陳世峰後,便通知江歌趕快回家為其解圍。江歌匆忙趕回家後提出報警,但被劉鑫阻止,劉鑫的理由是,她居住在江歌的公寓,按照日本法律不合法。

  當日下午15點03分,獨自在家的劉鑫聽見有人按門鈴,擔心被外人發現自己住在江歌的公寓,便向江歌求助。

  15點09分,劉鑫發現門外按門鈴的人是陳世峰,便給江歌發信息,要她快回來替自己解圍。江歌得知後意識到可能出現的風險,提出報警,但再次被劉鑫阻止。16點15分,江歌回到大內公寓,在幫助劉鑫解圍後,江歌陪同劉鑫走出公寓,江歌要去上課,劉鑫要去打工,兩人同行到地鐵站。16點33分,劉鑫和江歌到達地鐵站,陳世峰尾隨在後。在乘坐地鐵過程中,陳世峰一直近距離尾隨劉鑫,同時給劉鑫發微信,以公開其不雅照片隱私為要挾,但其要求遭到了劉鑫的拒絕,可陳世峰并沒有停止尾隨。17點04分,陳世峰繼續跟隨劉鑫,進入電車,前往劉鑫打工目的地。18點左右,陳世峰尾隨劉鑫到達打工地點,站在門口不肯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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