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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電動自行車進電梯”類安全問題重演
http://www.CRNTT.com   2021-05-12 18:43:31


  5月10日,成都市成華區叢樹家園小區一電梯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燃燒火情,19時50分左右火情被撲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5個月的女嬰傷情危重,有生命危險。成都市成華區應急局通報稱,起火原因初步認定為電動自行車著火。

  隨著高層住宅的增多,電梯已經成為必不可少的工具。然而很多人規則意識、安全意識欠缺,為了防盜或者充電方便,通過電梯將電動自行車運往室內。與此同時,電動自行車自燃現象時有發生,而電動自行車一旦自燃,起火速度極快,100秒內火焰溫度可高達1000℃。

  可見,電動自行車自燃威力極大、傷害性極強,且讓人猝不及防。放在開闊地帶的電動自行車自燃,人們尚可及時撲救,或者迅速逃生。而電梯內的電動自行車一旦自燃,電梯內的人處於密閉環境,根本無法快速逃生,只能任由煙熏火燎,而且在“煙囪效應”下,火勢或有毒煙霧很可能快速蔓延至整個樓道,釀成更大事故。

  “電動自行車進電梯”的危害性不可謂不大,而且,絕大多數小區會向居民宣傳類似常識,勸阻類似行為。遺憾的是,還是有很多人漠視規則、無視安全,或者心存僥幸。這顯然不利於維護小區內的安全,讓他人處於不確定的風險之中。當然,對於類似事件,行為人顯然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行為人不聽勸阻,一意孤行將電動自行車推入電梯而發生事故,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對於安全,事前預防的意義遠遠大於事後補救和懲戒。早在2018年,國務院安委會就表示要下功夫解決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等問題。具體而言,一應嚴格規範電動自行車生產、維修、改裝行業,避免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流向市場。二應強化小區安防,設置足量且收費適當的充電設備,減少居民因防盜或減少成本而讓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現象。

  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應對不聽勸阻、強行將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者施以處罰,具體可由物業公布“不文明名單”,或者由城市管理部門按照違章停放予以處罰。還有必要利用技術手段限制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如有的地方在電梯內安裝一排“長條凳”供人“休息”,不妨礙擔架等使用,卻能够阻礙電動自行車進入。經濟條件許可的,則可安裝智能感應系統,一旦有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就發出警報且無法關門,進而切實有效地減少類似現象,讓人們少些“電梯驚魂”。(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史洪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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