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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速海量車輛違章,執法不能陷入只罰
http://www.CRNTT.com   2021-04-16 19:16:02


  近日,廣東“佛山一路口62萬車主違章,總罰款超1.2億元”一事被曝光引發輿論熱議,一些被罰車主對該地點的違章處罰提出了質疑,認為“實綫畫得太短了,不合理”“司機如果不提前預判就要被罰”。針對佛山一高速路“天量”罰單一事,廣東省相關部門已派出工作組赴現場調查。

  常理上,高速路口的標志標綫、提示牌等是按照《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綫設置規範》規定的國標設置,并經過驗收合格後才投入使用,電子抓拍行為就是對正當規則的維護,對於違章變道等抓拍本無可厚非。只不過這必須符合一個前提,即標志標綫、提示牌等交通設施的設置,必須建立在保證高速公路車輛行駛安全和一般司機的認知能力的基礎上。

  此次爭議的高速路口,正如有的司機所言,“路面始終是直行箭頭,給你錯覺就是,你走哪條車道都可以直行。但是當你快到分岔路口的時候你才會發現實綫。”換言之,除非特別小心,進行超前預判,否則,按照路面標識行駛,要下高速就必然違章,除非繼續錯誤地向前。媒體所示的那段道路路圖也足以說明了這一點。

  佛山交警回應數據顯示,該路口一年18萬次抓拍違章,平均每天超過500次的違章記錄。如果說抓拍到的電子證據無可辯駁,那麼,從抓拍到的數據來看,違章者如此衆多足以說明這樣的抓拍已經違背了交通執法的初衷,為了抓拍而抓拍的嫌疑驟然上升。

  今年兩會期間,就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防止濫設濫用“電子警察”,建議清理不合理的“電子抓拍”的建議。據統計,2020年全國交通罰款總額3000億元左右。截至2020年末,全國民用汽車保有量約2.81億輛,平均每車罰款逾千元。高額罰款顯然離不開“電子警察”的幫助。生活中,恐怕大多數司機也都感受到交通處罰不合理的煩惱。

  而從交通執法的實踐來看,少數執法人員只看視頻、不聽申辯,只認處罰、不施教育,這種僵硬、機械,甚至帶有指標性的執法方式,不僅使執法部門與駕駛員之間產生了不少隔閡,讓駕駛員權益得不到保障,還不會帶有任何教育警示意義,沒法起到保障交通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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