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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荒唐“校鬧” 維護校園安寧
http://www.CRNTT.com   2019-08-21 22:05:07


8月20日在教育部拍攝的新聞發布會現場。新華社記者 沈伯韓攝
  不知從何時起,“校鬧”侵入教育領域,讓教師和學校“膽戰心驚”。教師成了學生的“保姆”,學校成了“無限責任公司”,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專職“學鬧”“校鬧”,一旦哪所學校出事,這些人聞風而至,鼓動甚至幫家長“以鬧獲利”,逼迫學校“花錢買平安”。

  為了保障學校安心辦學,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構建起治理“校鬧”的制度體系,還校園一片清朗的天空。

“誰鬧誰有理”挑戰法治底綫

  在“誰鬧誰有理”的風氣下,保障學校辦學安全、維護教師師道尊嚴已刻不容緩。

  近年來,因校園安全事故等引發的“校鬧”事件時有發生,有些人以堵校門、拉橫幅、擺花圈、設靈堂、糾纏學校、霸占教學場所等非法過激行為,把“鬧”作為與學校博弈、獲取更大利益的手段。

  因為“校鬧”的存在,“體育課把長跑取消了,把對抗性項目改成跳繩了,把春游、秋游和社會實踐取消了,教師也不敢批評學生了,因為擔心出事。”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鶴崗一中校長伍輝告訴記者,“校鬧”讓學校承擔了不應承擔的責任和壓力,幹擾了素質教育實施,影響了良好教育生態的形成。

  “無論何種原因、何種表現,從根本上看,‘校鬧’是一種非法行為。”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分析指出,“我國是法治國家,化解矛盾糾紛應該通過法治的方式和途徑。一些家長、社會人員在主張訴求、處理和學校糾紛過程中,不是訴諸法律途徑解決,而是采取擾亂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權益等方式向學校施壓,突破法律底綫、損害法治權威,破壞了社會主義法治。”

  發布會上,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鄧傳淮強調,“‘校鬧’行為破壞法治底綫,也不利於學生法治觀念和規則意識的養成,影響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必須下大力氣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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