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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荒唐“校鬧” 維護校園安寧
http://www.CRNTT.com   2019-08-21 22:05:07


 
“花錢買平安”助長不良風氣

  “校鬧”之所以有愈演愈烈之勢,成為教育管理和學校辦學過程中的難點痛點問題,其原因既有部分家長護子心切、法治意識淡薄、教育觀念偏差的因素,也存在學校和相關部門無原則賠錢息事、部分教師處事不當、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等問題。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教育行政機關和學校的領導,不能嚴格執法、不能堅守法律底綫,有時候為了盡快息事寧人,“花錢買平安”,甚至出現“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現象,客觀上助長了“校鬧”等不良風氣的蔓延。

  此外,在糾紛發生後,解決機制、賠償標准、風險分擔等方面的機制不健全,也導致問題難以便捷有效地解決。對此,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大泉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用“五個缺乏”進行了詳細解釋。

  第一,缺乏便捷有效的糾紛解決機制。出現安全事故之後,缺少第三方介入有效機制,問題就變成了學校和受傷害方的直接衝突。第二,缺乏賠償標准和賠償渠道。怎麼賠?賠多少?標准并不很清楚,就出現了以“鬧”謀求更大賠償的現象。第三,缺乏風險分擔機制。校方責任險不能完全覆蓋學校的種種安全事故,難以有效化解風險。第四,缺乏有力處置機制。當“校鬧”已經幹擾了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在個別地方,沒有立刻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一個學校影響一大片學校。第五,缺乏具體明確的法律依據。雖然《侵權責任法》對學校責任做了原則性規定,但實踐中存在具體規定不够細致,有時片面加大學校責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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