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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融,中國正補上短板
http://www.CRNTT.com   2022-04-25 19:05:03


  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對個人養老金的參加範圍、繳費水平、稅收政策等作出具體規定。消息發布後,由於“個人養老金”事關普通人養老,該《意見》的發布引發廣泛關注。

  1880年代,德國開始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現收現付”模式,即由當前工作者繳納養老保險金支付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這標志著社會養老保險的誕生。20世紀70年代後,西方社會出現人口老齡化,政府財政支出壓力加大,“現收現付”制度的可持續性面臨挑戰。因此1970年代,一些國家開始實施“預先積累制”的養老金模式,如美國建立了個人退休賬戶制度,積累制個人賬戶成為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繼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和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之後的第三支柱。自1974年以來,美國養老金融資產中第三支柱占比持續上升,直接帶來2008年養老金改革,建立了國家雇員養老金信托的個人賬戶制度。

  通過對比能看出,中國未來養老金融中強化個人責任符合國際趨勢。事實上,2019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就提到“夯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財富儲備”,強調要補齊我國社會養老財富的短板。

  但是要明確一點,個人養老金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而不是替代。《意見》中說得很清楚,面向範圍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也就是說,這個制度主要面向沒有滿足這兩項養老保險的群體。比如自由職業者,據統計,我國2021年自由職業者超過2億,他們參加城鎮職工保險有困難,而目前城鄉居民保險待遇水平有限。未來他們可以通過個人養老金制度,在退休後獲得更好的養老保障。

  同時,這個制度最大的特點是“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這意味著沒有政府補貼,沒有單位繳費,完全由自己繳費,同時它也不同於社會保險,沒有現收現付,沒有養老風險的互濟與分擔,而是采取自我預先積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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