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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免責機制,確保公路交通兼顧防疫與通暢
http://www.CRNTT.com   2022-04-19 18:16:27


  日前,交通運輸部發文要求“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通知在提出“堅決防止疫情通過公路交通環節傳播擴散”的目標同時,也要求科學合理設置公路防疫檢查點,嚴禁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嚴禁防控措施簡單化、“一刀切”。通知發出後,山東、四川等地交通廳已明確表態,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要做到“應開盡開”。

  明擺著,交通運輸部的緊急發文有所指:就在近日,社交平台已經頻頻爆出部分地區層層加碼管控,出現貨運司機“難下高速”的情況。此番國家部委的明確表態和督促整改,能否給某些地方防疫加碼的情況降降溫可能還有待進一步觀察。但首先必須明確的是,在同一部文件中提出疫情防控與保通保暢兩項目標、要求,本身不僅不矛盾,而且自有其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是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對交通運輸保障提出的基礎要求。

  誠如交通運輸部文件所言,公路交通承擔著全社會70%以上的貨運量和客運量,“是支撑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動脈’,是服務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紐帶和基礎支撑,也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環節”,在各地局部散發疫情不斷的背景中,確保交通物流的暢通關系到社會基本面最真切的民生保障,更可能直接決定受疫情管控措施影響的居民,其對地方防疫措施的理解、遵守與配合程度。

  可以說,道路通則人心通,保障在則民意順。

  事實上,交通運輸部門在高速公路各站點、收費卡口均有檢驗檢疫的細節流程安排,但對相關防疫措施的貫徹落實程度究竟如何?此番交通運輸部文件所提“科學精准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工作”的諸多細節,囊括消毒消殺、佩戴口罩、核酸檢測、接種疫苗、健康監測等基礎要求,各地如果能規範、標准地進行相關操作并且將其制度化、細致化,在確保道路通暢的前提下“防止疫情通過公路交通環節傳播擴散”,并非不可實現的目標。

  而執行層面,在公路管理對地方防疫政策的即時響應與保障道路通暢的本職使命之間,可能確實存在著考核標准、問責尺度與力度無法完全適配、難以同步同頻的問題。公路日常管理的決策權衡,極容易出現“哪一邊問責更嚴厲、出現差錯的可能性更大”就優先傾斜哪一邊的情況——寧可執行過度,也不敢有所怠慢。更何況在一些人看來,對封路、“一刀切”的最終問責,還存在某種從輕從緩的可能性,但防疫疏漏的追究卻可能是即時且嚴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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