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31日電/特偵組偵辦政府首長特別費案一一結案,基層法官普遍認為檢方偵辦標準顯然不一致,同樣是將特別費匯入帳戶,翁岳生沒事、馬英九卻被起訴,有如“一國兩制”。一位法官說:“這種辦案方式怎麼服人?”
特偵組不起訴“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主要是採用“大水庫”概念,認為金錢混同具有可替代性,如果支出大於收入,即認已支用完畢。但馬英九特別費案,律師同樣主張“大水庫”見解,檢察官侯寬仁卻完全不採納。
一位法官說,翁岳生特別費的單據核報部分,檢方函查四十六家出具單據的商家,只有三十二家函復,檢方就未再查下去;而馬英九的每一筆帳是抄家滅族式的徹查到底,怎能讓當事人心服。
聯合報報道,基層法官指出,比對謝長廷、蘇貞昌的特別費案和馬英九特別費案,也可以發現檢方的偵查標準寬嚴不一,謝、蘇的特別費帳戶內,檢方認定是支出大於收入,予以不起訴處分;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被侯寬仁東扣西扣之後,認定馬英九的特別費收入大於支出,沒有用完,也沒有將餘款繳回公庫,將他起訴。
法官指出,一審法院審理調查發現馬英九的特別費帳戶,支出竟是收入(即所請領的特別費)的五倍以上,侯寬仁卻以“錯誤的計算方法”,率爾認定馬英九的特別費帳戶是收入大於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