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案承審法官林孟皇:不幹記者就當法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04 14:17:55  


  最新一期的新新聞報道,台開案一審判決出爐,趙建銘等七名被告,遭法官以違反證交法統統判處有罪。承審法官林孟皇成為首位將“第一家庭”成員定罪的法官,判決書中以古諷今,引用《莊子》胠篋篇,“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直指趙氏父子犯下此案是權貴犯罪,也引起議論。 

  但林孟皇說,這個觀念不是他創用的,早在二○○一年,臺灣知名的刑法學者林山田,在其〈論權貴犯罪--黨政商勾結
趙建銘等七名被告,遭法官以違反證交法統統判處有罪。
的結構性犯罪〉文章中,開頭就提到權貴犯罪了。他又講,前民進黨立委沈富雄也在二○○三年,於“立法院”中提出“竊國者侯”這個觀念。 

  林孟皇並指出,“權貴犯罪”也不是從民進黨政府才開始的。他說:“國民黨執政時期更加嚴重,像劉松藩、伍澤元這些案子都是。”所以他認為,說他寫“權貴”是在指稱陳水扁毫無根據。他解釋:“趙建銘來自‘第一家庭’,他所獲得的權力也來自‘第一家庭’,我當然有必要在判決書中,解釋清楚這之間的關聯。” 

  ○很想做記者,曾當過國小老師

  林孟皇曾經當過國小老師,但他透露:“一直以來我都想要當一位記者!” 

  教書期間,利用晚上的時間進修,曾考慮過大眾傳播系課程,但之後認為,大傳課程和當年師專課程一樣,涉獵太廣、課程很雜,所以才想唸課程設計比較專業的法律系,“當記者也不一定要大傳系出身,以後還是有機會。”後來,“唸法律是一條不歸路,覺得當法官也是不錯的選擇,是以不同的方式對社會傳達教化意義。” 

  不過看得出來,林孟皇仍對記者這個行業有依戀,他說:“我其實很喜歡和記者談話,因為現在這個時代,案子的相關資訊要靠你們來傳達,你們的筆可以改變世界。” 

  ○美國式判決,用十分理據定罪 

  對於外界說趙氏父子的刑期創下內線交易案的司法紀錄,林孟皇卻認為:“不能一直用以前的標準來看現在,在美國,有案子其不法所得才合台幣一千萬元,法官卻重判了十年。” 

  他更認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個觀念也不盡正確,他舉例:“壞人和窮人同樣都偷東西,但在量刑上是不會相同的。”

  至於長達二十三萬字的判決書,林孟皇指出,以他的觀念,判決書要將和案子有關的東西講清楚,才能瞭解問題的嚴重性。他說:“我是採美國式判決,和案情有關的都會去談。詳盡說理,如果寫兩分就可以定罪,我會說十分。那些批評我的人,並沒有仔細看過判決書。”

  判決書的內容包山包海,與他對工作及人生所秉持的觀念有關。他表示:“案子宣判後,看一些叩應節目,我認為‘立委’帥化民在節目中所說的兩個觀念我很認同。第一,‘追求歷史定位’,我們所做的事,一定要對歷史有交代,這都會留下紀錄的;另外,不要以‘管窺’看事情,看待事情要宏觀,勿以管窺天。包含寫判決書也是一樣,要宏觀看問題。” 

  ○大歷史觀念,廣泛地理解案情 

  林孟皇平時嗜好是讀歷史,尤其喜歡《萬曆十五年》作者黃仁宇的“大歷史”觀念,亦即不拘泥於個別事件的枝節,由宏觀的角度,勾勒出歷史的面貌,再由小處著手,以小見大。 

  他透露,從審判之初,就已經開始著手判決書的內容。他說這並不表示一開始便心有定見,認定台開案的被告有罪,而是廣泛地去接觸、思考與案子相關的知識與問題。“我每天早上五點鐘起床,早上看大量的書籍,影印許多文章閱讀,之後才會思考一些法律問題。”

  林孟皇說,沒有因為台開案廣受矚目而特別對待,他表示:“我對審判有熱情,也不怕辦大案,祇擔心自己的學識和能力夠不夠。司法是被動的,但希望能扮演好這角色,從司法觀點來檢討行政、立法有無怠忽職守。” 

  至於有人質疑其判決是“政治判決”,林孟皇表示他不這樣認為,“也不在乎”。不管面對生活還是工作,他祇希望能達到“知識分子的淑世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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