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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要求交機密資料 台積小股東提假處分聲請
http://www.CRNTT.com   2021-10-05 21:26:57


台積電。(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0月5日電/對於美國政府要求半導體大廠包括台積電、三星等交出庫存、訂單、銷售紀錄等商業機密一事。台積電小股東委託華通國際法律事務所向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假處分聲請,禁止台積電提供包含客戶名單等機密文件予外國政府。
  
  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Gina Raimondo)9月23日在半導體峰會上要求晶圓廠,45天內、也就是11月8日前,必須交出晶片庫存、訂單、銷售紀錄等數據。“如果不願意提交資料,工具箱還有其他方法能讓他們把數據交給我們。希望不要走到那一步,但如果有必要,我們會採取行動。”

  由於對此要求,蔡政府沒有積極作為,經濟部長王美花只說,台積電若提出協助,政府會幫忙。台積電小股東因而挺身而出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假處分聲請,要求由司法介入,禁止台積電以直接或間接、自願或非自願方式,提供包含客戶名單等機密文件予外國政府。

  台媒報導,華通國際法律事務說明,台積電小股東對於美國商務部此不合理且幾近霸道之行為,輿論一片譁然,然台“經濟部”竟以“企業自己會考量要不要公開”,甚至為美國政府說項,說美國保證不會洩漏營業秘密,身為台積電大股東及董事的“國發基金”,也支吾其詞。這種態度與韓國政府快速與企業成立“半導體團結合作委員會”,與美國政府立即溝通,竭力保護“國家”企業之態度截然不同,形成強烈對比,進而造成民間議論沸騰,對經濟、股市也造成動盪不安。

  華通國際法律事務所指出,此聲請表面看似欲禁止或限制台積電做出一定行為,對台積電不利,實則是小股東了解政府捍衛台積電態度消極,不得不採取的為台積電解套、兼且自救之行為。尤其狀子內提到他國在台灣並不享有治外法權,也早已不存在殖民時代的會審公廨,可由外國插手“國內”問題,外國的長臂管轄不管他們訂的手能伸多長,只要我們司法獨立,都不應任由他人侵門踏戶,仰人鼻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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