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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回應特首收錢事件:報道沒根據
http://www.CRNTT.com   2014-10-10 00:33:04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
 
  UGL續說,梁振英之前為DTZ控股公司的北亞區業務行政總裁(亞太區主席),於2011年11月24日離開戴德梁行,而UGL於2011年12月以逾7000萬英鎊,收購戴德梁行附屬。另外,協議有效期至2013年,而在2011至2013年及以後,UGL沒有要求梁振英代表他們作出任何的工作,而梁振英也沒有提供任何工作。

  此外,特首辦亦透露,揭露事件的澳大利亞傳媒查詢時,在電郵中提及正在審訊的許仕仁案,又暗示梁振英亦可能以使用類似手法,就此,梁振英認為有關指控非常嚴重,必須嚴肅看待,已決定將電郵交予律師處理。

  而就有市民向廉政公署作出涉及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投訴,律政司亦表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有關投訴,包括在有需要時考慮及決定應否向任何涉案人士作出檢控。律政司司長為免可能產生任何偏頗和不當影響的印象,在信納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與涉案人士沒有關連,才作這項授權決定。律政司司長作為律政司的首長,亦會確保事件將會根據妥當及適當的程序處理,並嚴格遵照法律及《檢控守則》行事。

  梁振英收取UGL款項事件簿

  2011年10月,戴德梁行(DTZ)財政困難,董事會和公司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決定出售業務;10月3日,梁振英辭任行政會議。

  同年11月7日,戴德梁行董事會向倫敦交易所透露股票價值可能大跌變成廢紙;一日後,包括梁振英在內的戴德梁董事局投票決定UGC集團優先收購戴德梁行。

  梁振英11月底宣布有意辭去戴德梁行職務,其後宣布參選特首。梁振英辭去戴德梁行,須同年12月4日正式生效。在12月2日梁振英簽署UGL有關400萬鎊協議;戴德梁行亦在同月4日正式售予UGL。

  根據協議,梁振英2012年12月收取UGL首筆200萬鎊報酬,一年後再收取另一筆200萬鎊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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