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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林泉忠:中國擁有對琉球歸屬異議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16 00:27:44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與兩岸統合學會舉辦“開羅宣言七十週年圓桌論壇”。(中評社 王宗銘攝)
  
  林泉忠說,在開羅會議期間,羅斯福多次詢問蔣介石,琉球要不要歸還中國,蔣介石回覆中美共管,他認為蔣介石的處理是合適的。因為《開羅宣言》中處理日本其他攫取之土地部分時,在當時中國的認知中,是包括琉球的,有永久保持異議的空間,《開羅宣言》不是過去式,而是現在進行式。 

  林泉忠說,美國將琉球交還日本,1971年6月1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聲明指出,琉球群島未來地位,顯然應由主要同盟國決定,美國未經協商,“中華民國”至為不滿。2013年6月7日,“外交部”之書面聲明強調,政府對琉球群島地位問題之立場迄今未變。 

  陳純一則說,“中華民國”沒有參加1951年舊金山和約,所以對琉球問題保持將來有異議的空間,而1952年中日和約沒有把琉球問題講明白,但對台灣歸還“中華民國”的國籍問題換文時,是包括台灣、澎湖與跟將來有效的領土。 

  何思慎說,舊金山和約有台灣地位未定論,美國目的是將台灣地位暫付凍結,不願台灣落入仇視美國者之手,後來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對於台灣主權歸屬的法律立場是,如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分,將偏離舊金山和約關於放棄台灣的規定,一貫立場是由聯合國來確認台灣當局對台灣是否擁有控制權,從而解釋台灣的歸屬問題,若無聯合國的確認,日本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 

  張亞中說,依據《開羅宣言》與戰後文件,日本不擁有釣魚台列嶼與琉球,琉球地位未定,從當年到現在,中國對琉球並無領土野心,而是主張交由聯合國機構來決定,目前只有台灣少數綠營人士為追求台獨需要質疑《開羅宣言》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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