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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終結佔中活動的武器是法制
http://www.CRNTT.com   2014-10-08 00:09:41


終結佔中活動的武器是法制
  中評社香港10月8日電(評論員 載豐)所謂的“佔中”活動還沒有最後結束,但其實處在了強弩之末,敗象全露了。我們可以預測,最後終結“佔中”活動的武器,是法制!

  有那麼一些人,公然煽動與組織學生及社會人士癱瘓城市交通、衝擊警方維安、阻礙政府運作、挑釁民眾鬥毆,對這樣的行徑,任何人都可以得出一個答案,這是在犯法!這是知法犯法!

  香港有沒有法?這還要問嗎?香港目前實施的法律包括:1,衡平法;2,普通法;3,《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4,《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載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5,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法律。香港是一個法制完善的國際都市,法治是香港社會珍視的核心價值之一,香港市民從來就是遵紀守法的模範市民,全球有口皆碑。

  就在政治搞手決意發動“佔中”的時候,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約76%受訪的律師和大律師不支持“佔領中環”行動,約77%認為“佔中”損害香港法治。協會會長陳曼琪亦以個人名義向“佔中”發起人發公開信,認為“佔中”不是公民抗命,建議他們用司法覆核代替“佔中”解決紛爭。

  對於社會的全力勸阻,那麼一些人根本就當作耳邊風,他們以所謂理念作為掩護,公然向法律與制度挑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內容涉及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法條文。因為該條至今沒有通過,所以,在香港境內不可能用第二十三條來懲治“佔中”的核心組織者。但是,並不意味著這些人就可以逃脫法律與制度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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