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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公民黨社民連變本加厲 市民起戒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26 09:12:50  


  中評社香港1月26日電/香港明報今天發表社論指出,公民黨和社民連(下稱公社兩黨)5名立法會議員,今日如期提出請辭,以落實他們的“5區公投運動”,按事態發展看來,隨着建制陣營杯葛棄選之聲高唱入雲,公社兩黨這次“公投”,極有可能唱獨腳戲收場。公社兩黨主觀上以為會搞得風風火火的“公投”,卻未獲社會公眾普遍和應,我們認為是脫離現實,操作過度的結果。

  理應爭取認同卻搞激進與公民黨理性專業形象背道而馳

  社論說,“5區公投運動”,由“5區總辭,變相公投”演變而來,不過,無論是前者或後者,都未獲主流民意支持,多項民意調查結果,已經說明了這一點。市民要求政制民主化、盡快實施雙普選,在歷次調查都佔大多數,如果議員辭職後再參選,目的只為再一次證明市民支持民主,不少人認為多此一舉。如果運動停留在“變相公投”階段,還留有模糊空間,讓各自表述議員辭職後是補選抑或所謂“變相公投”,但是當運動由所謂“變相公投”上升到“公投”層次,則事態性質就改變了。特別在運動正式啟動時,公社兩黨打出“5 區公投,全民起義”,事態急劇升溫,已經溢出人們原先對此事的認知範圍。“起義”這兩個字,在中國歷史上有特定意義,在政治運動提起這兩個字,推翻政府、武力、流血等景象就會冒出來,特別是公社兩黨把“全民起義”作為完成“5區公投”的號召,以本港市民歷來秉持理性非暴力原則,對公社兩黨會用什麼手段來實踐其政治主張,自然關注。

  公社兩黨把“5區公投,全民起義”一併提出來,說明他們昧於民情,一廂情願,脫離香港現實。公社兩黨拋出“全民起義”之後,遭到社會公眾強烈反彈,他們知到一腳踢到鐵板上了,近日以似是而非、偷換概念說法,以圖化解,例如辯稱只是“精神起義”、“全港市民起來爭取公義”、“選票起義”等。可見兩黨意識到“全民起義”觸動了市民的神經,雖然在嘴巴上硬拗,行動上卻要淡化其影響。

  其實,公社兩黨要推動的運動,在泛民陣營未獲多數認同,在整體社會公眾也只得少數支持,接道理兩黨所採取的策略,理應盡量爭取各方面認同和支持。就整體政治光譜,兩極是少數,而公社兩黨因為推動“5區公投”,被視為激進,在政治光譜上屬於少數,他們的策略,應該面向取態相對溫和的廣大市民。

  社論指出,大多數市民不認同和不支持公社兩黨的“公投”,與激進保持距離是主要考慮。大多數市民都希望盡快普選,是事實;以香港民情,市民希望安居樂業,也是事實,公社兩黨變本加厲“搞激”,市民自然起了戒心。因此,公社兩黨提出“全民起義”,把自己塑造成為更激進的形象,不但未能“吸客”,還可能起到“趕客”的反效果。兩黨號召“全民起義”,其脫離香港政治現實和乖離民情的程度,以泛民陣營一貫較貼近民意、民情而言,這個操作使人大感訝異。

  以過去公民黨和社民連的屬性和定位,社民連被認為靠激進起家,公民黨則專業理性形象突顯,兩黨就“變相公投”、“5 區公投”以至“全民起義”愈搞愈激,就政治效益,較有利於社民連壯大和發展,而公民黨在愈來愈走偏鋒的動向中,看不到如何有利於他們的發展。另外,“全民起義”之後,公社兩黨就“公投”何謂成功和解讀,有必要清晰化。根據兩黨自行訂定的“公投”成敗準則,以50%投票率為“公投”目標,然而公投成敗,則以泛民候選人所得票數總和是否多過建制派最強候選人的得票總和作論斷;而一旦投票率低於50%,則只能算是公投未達標,不會視為公投失敗;又說若投票率未達50%,表決政改方案時兩黨需就投票取向再商討;昨日他們又說了,就算建制派不派人參選,也不能視為“公投”失敗。總之,無論是哪一種狀况,由於成敗準則含糊不清,可以任意解讀,為免出現選民投下的選票被賦予不相干的含義,公社兩黨現階段就應該釐清何謂“公投”成敗。

  還有一點,公社兩黨把政改議題扯到“公投”的高度,則有關“公投”議題,即“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兩黨應該交代一旦“公投”成功和勝選之後,將如何落實?如果今屆立法會會期內未能迫使政府接受,則兩黨將如何向支持者交代或“問責”?這一點,我們認為兩黨都要說清楚,唯其如此, “公投”才有意義,否則為何搞“公投”?

  為辭職參選設限乃節外生枝不如盡快補選聚焦政改討論

  自由黨已經宣布不會派人參選,相信民建聯和工聯會也會杯葛“5區公投”,不替公社兩黨造勢;另外,泛民陣營的民主黨、民協和街工都不參與,在缺乏兩陣對決和友黨協助下,這次所謂“5區公投”就算繼續舉行,投票氣氛會較冷淡,因此,近日連泛民陣營中人都認為,請辭公投已經意義不大。不過,公社兩黨一度把事態操作得沸沸揚揚,要他們在北京批評、建制杯葛下退卻,政治上可能要付出巨大代價。既然做了過河卒子,他們只能繼續向前。

  社論說,公社兩黨就此事只剩下面子問題,從這個角度看,立法會要為辭職參選設限,根本無必要,因為這是節外生枝,挑起司法覆核等,若拖到終審法院,又是曠日持久的爭拗,不如讓補選也好、“公投”也好,盡快舉行,重新聚焦政改討論,更加有益和有建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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