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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派陣營激辯 譚惠珠:公投違反《基本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18 09:10:46  


港台《城市論壇》昨日討論公投問題,出席嘉賓展開連場激辯。
  中評社香港1月18日電/民黨黨魁余若薇強調,無法律禁止“五區公投運動”,是合憲和合法,不過,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及港區人大的譚惠珠表示,香港沒有禁止公投法,但不等於公投合憲。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則指,“公社黨”把補選自定為公投,是“偷換概念”,根本屬於一種“政治迷債”。

  星島日報報道,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昨日邀請譚惠珠、張國鈞、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及社民連副主席陶君行,討論“公社黨”推動“五區公投運動”是否合乎《基本法》。譚惠珠強調,“五區公投運動”本身是違反《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她指,香港是一個特別行政區,不能自行決定政治體制,亦不可以行使中央未有授予的權力,加上《基本法》沒有授予香港進行公投的權力,有關做法是違憲。她又補充指,香港本身沒有權力處理公投問題,所以未有就禁止公投進行本地立法,“五區公投運動”只可以指沒有違反本地立法,但肯定不是合憲。

  陳家洛則說,有關香港有否公投法並非今次的討論重點,他們的行動主要是讓市民直接就政改問題表態,並不認為有關行動是“違反《基本法》”。而陶君行更說:“不要用法律來大我們……一國是不可以大過兩制,所以我們認為主權在民的理念,所以我們今次的行動是要交回決定權予市民”。

  譚惠珠反駁陳、陶二人的論點,並指,香港只是中國的領士一部分,香港的所有權力是來自《基本法》及中央授權,因此“權力歸於人民”的講法並不成立,亦不能混淆及漠視有關原則。

  她又指:“《基本法》寫了香港有普選,就一定會有,不過《基本法》頒布時講明要循序漸進……而上次行第一步經已被人擋了一次,如果不是這樣,今次經已可以討論有關功能組別的去留問題,為何你們不反思下呢?”

  譚又批評“五區公投運動”的做法浪費公帑:“我們要用一億五千萬的公帑,讓你們玩一個自編、自導、自演的遊戲,我們應不應該做一樣咁荒謬的事”。

  而張國鈞則指:“今次只是一個普選的補選,但有人偷換概念,將一個補選說成為公投,利用一種‘政治迷債’,誤導市民,所以中央政府才需要澄清”。他又指,“五區公投運動”根本沒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市民對爭取普選的民意經已十分之清楚,無需要利用一億五千萬元進行一次“民調”。況且今次的補選本身是選一個人,並不是選一個議題,根本不能達到表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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