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將出口香港的船用低硫燃料油列入國家一般貿易退稅範圍,切實將香港納入“一國”體制,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全球船用燃油加注中心的地位。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4號),當前對內地煉廠生產的船用低硫燃料油在我國沿海港口加注國際航行船舶實行出口退(免)稅政策,出口至“一國兩制”體制下的自貿港香港也應享受同等待遇。建議在操作上參照成品油出口和退稅政策,對內地煉廠生產的燃料油給予一般貿易出口退稅優惠,在具體執行上,參照成品油出口供港保障政策,提升香港航運中心競爭力。另外,將供港成品油出口配額保障建立成為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香港地區的能源安全隱患。建議由相關部門根據香港目前燃油消費量,將供港油品出口配額中按1300萬噸進行單列和總量管理,單列配額繼續分配給內地有成品油出口資質的國有企業安排實施,確保足夠資源供港,這樣既能充分發揮和利用大灣區煉廠充沛的產能優勢,也能逐步增加內地燃油資源穩定供港,切實保障香港地區民生穩定和能源安全,在香港已進入由亂轉治、由治及興的新時期,堅持提升國有企業在香港能源市場的保障能力,助力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此專訪為2023年全國兩會系列專訪之一,更多精彩內容敬請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