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4日電/扁家偽證案昨天開庭,扁家人都認罪,希望能獲得緩刑或免刑;一○一前董事長陳敏薰感慨,“一年來的經歷發現最聰明的是學法律的人”,審判長蔡永昌忍不住說她:“這案子是你自己找來的。”
聯合報報導,全案昨天辯論終結,台灣高等法院訂下個月三日下午三點宣判。
吳淑珍昨天準時出庭,承認在“國務機要費案”偵辦期間,教唆子女、女婿和羅勝順、施麗雲夫婦作偽證,但認為一審判刑太重。
陳幸妤與趙建銘同樣要求再減刑、緩刑。
陳致中則援引刑法相關規定,希望合議庭考量他坦承犯罪、犯後態度良好,提出免刑要求;如果合議庭要判刑,也希望判最低刑度兩個月,並宣告緩刑兩年。
陳敏薰坦承,給吳淑珍一千萬元是要靠夫人的影響力,爭取連任開發金董事長,並表示在她的認知與了解,“找夫人就夠了”;“財政部前部長”林全曾對她說“給你董座是可憐你”,讓她覺得難堪,“當時要爭的不只是一個位置,更是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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