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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聲請撤銷財產扣押 台“最高法院”駁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07 20:08:27  


  中評社香港1月7日電/扁妻吳淑珍不滿扁家財產遭特偵組扣押,向“最高法院”聲請撤銷扣押她在彰化銀行新台幣800萬元的處分。“最高法院”今天以程序不符為由,駁回聲請。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被控貪污、洗錢等案,去年10月底再度查扣扁家資產。查扣範圍包括9筆土地、4筆房屋、1停車位、2戶寶徠豪宅、扁家成員帳戶內7000餘萬元及36檔股票。

  中央社報道,台“最高法院”表示,吳淑珍收到特偵組查扣她在彰化銀行民生分行800萬元的函文,因此僅就該部分向“最高法院”聲請撤銷扣押處分;但由於程序錯誤,因此遭“最高法院”駁回。

  “最高法院”指出,由於扁家4大案目前仍由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中,特偵組於去年底起訴第 3波扁案後,案件也即將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因此,吳淑珍應釐清特偵組查扣的 800萬元是與哪部份相關,再向審理中的法院提出聲請,因而認定她向“最高法院”提出聲請撤銷扣押不符程序,駁回聲請。

  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表示,會向“最高法院”提出聲請撤銷財產扣押,是衡量特偵組隸屬“最高法院”檢察署,因此向所屬的“最高法院”提出聲請。但他表示,對“最高法院”的駁回理由沒有意見。

  林志忠說,除了向“最高法院”遞狀,也另行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撤銷財產扣押,高院合議庭並於去年12月18日就撤銷財產扣押部分進行審理,審判長並於庭訊後諭知將裁定結果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林志忠表示,目前仍未收到高院的裁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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