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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7月10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黨產“三中案”,今天上午全案偵結,馬英九被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三中”之一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趙少康下午一點臨時舉行記者會表示,北檢指涉中廣有非常規交易等情節與事實不符,中廣早已不是黨營事業,他購買中廣股權非買空賣空。
趙少康下午一點在台北市前法規會主委、律師葉慶元陪同下,在中廣大樓一樓臨時舉行記者會,指北檢起訴馬英九等6人,其中涉及中廣的部分很多地方與事實不符,因此要澄清。
趙少康指出,北檢說一度想購買中廣的前台南縣長高育仁報價新台幣15億元,比他出價10億元還高,其實不是,高育仁出的價錢15億是包括中廣媒體、設備與土地,其中土地價值新台幣6.5億。但他出價10億元是不包括土地的,如果把高育仁的出價扣掉土地的話是8.5億元,其實出的價比他低,他明明有向檢察官說明,還有這樣的誤會很遺憾。
他說,中廣在他入主的前7年累積的虧損是42億1800萬元,所以是一個虧損的公司,他入主中廣後精簡人事,又大量找知名人士主持節目,他自己也主持節目,慢慢才有盈餘,北檢不該有後見之明,認為趙少康入主中廣後有賺錢,所以用賺的錢去付買的錢,萬一賠錢怎麼辦,誰負責?媒體經營困難大家都知道。
他表示,1997年時中廣一年收入13億,到他入主中廣時只有6億,因此廣播的收益是快速、巨幅的下降,所以誰能保證後來會賺錢?這完全是後見之明,如果是因為他經營的不錯賺錢,萬一他賠錢,也是得付當時購買的10億元。 |